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市**湖大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张仕秦段)施工于2026年06月25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7月22日在**开标室301开标,并于2026年07月22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水利****公司 | **新****公司 | |
| 投标报价 (元) | ****8756.33 | ****8087.47 | ****9312.61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 |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270日历天 | 270日历天 | 27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熊志平 | 金铠 | 邓晓芳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鄂142********05290 | 鄂242****77196 | 鄂242****27445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三、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27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大道1****中心10楼
联系人:朱峰
电话(传真):159****460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珞狮路286号
联系人:苏苑
电话(传真):027-****0770
3.行政监督部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市****中心2 区10 楼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4-****681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26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