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华****公司拟投资4047.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选址于**市雄州街道、水口镇、主田镇、江头镇,建设******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电场升压站至**站110千伏单回输电线路约1×32.43****风电场项目升压站)。
本项目已取得《****改革局关于******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韶发改核准〔2025〕29号)。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分局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并在建设和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控制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喷洒降尘,不外排;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洒水、遮盖等抑尘、防尘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置。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场地布局,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加强施工期表土回用管理,做好表土剥离和堆存保护,确保原生表土有效回用。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范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应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管理。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的日常****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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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
****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市武****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2028
联系电话:075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