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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市工程建设领域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6年第3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拟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市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度假区迎海路(金柳路至怡景路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地址:**市度假区。
二、公示时间
自2026年7月23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茭菱路668号。
电话:0871—****8398,邮编:650031。
**市****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