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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46571L | 建设单位法人:王晓光 |
| 李明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街道烟青一级路125公里处路东 |
| 汽车零部件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3-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街道烟青一级路125公里处路东 |
| 经度:120.5317 纬度: 36.781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8 |
| 青环审(**)〔2024〕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 2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46571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85MA3DAC8G3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85MA3WP41B5G | 竣工时间:2025-06-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投资1800万元建设****汽车零部件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为1896m2,****公司现有的厂房建筑,在现有的厂房内**一条粉末冶金技术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896m2,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公司现有厂房建设1条粉末冶金技术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线,主要是生产汽车零部件等粉末冶金产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条粉末冶金技术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年产汽车零部件20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条粉末冶金技术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线,主要是生产汽车零部件等粉末冶金产品,一期工程汽车零部件产能为1500万件,清洗、烘干工序依托厂区现有工程的烘干清洗机进行,未安装清洗烘干设备,不合格毛坯的破碎筛分工序未建设。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配料—混料—压制—烧结—浸油—整形—机加工—去毛刺—清洗—烘干—防锈—镀锌(外协)—检验包装—包装。 不合格品—粉碎机—振动筛—回用压制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混料—压制—烧结—浸油—整形—机加工—研磨—去毛刺—清洗—烘干—防锈—镀锌(外协)—检验包装。 |
| 生产工艺有清洗、烘干工序(依托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未安装清洗、烘干设备)。因产品性能不能够粉碎回收利用,一期工程未建设粉碎和筛分工序,不合格品按一般固废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与烧结废气一同经管道收集后,经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支15m排气筒P9排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0排放。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超声波清洗废水依托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能力:2m3/h,处理工艺:混凝+气浮),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与烧结废气一同经管道收集后,经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支15m排气筒P9排放;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0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过厂区内污水站处理的超声波清洗废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
| 破碎、筛分工序未建设,无破碎粉尘产生。喷淋不产生废水,喷淋含油金属定期清理,水循环使用,不更换。超声波清洗废水依托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能力:2m3/h,处理工艺:混凝+气浮),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全面识别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备安号:370****025199L。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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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能力:2m3/h,处理工艺:混凝+气浮) |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过厂区内污水站处理的超声波清洗废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 PH、CODCr、BOD5、SS、氨氮--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P9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颗粒物:15m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限值要求(1林格曼黑度(级));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限制要求(60mg/m3、15m排气筒3kg/h);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标准限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与烧结废气一同经管道收集后,经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支15m排气筒P9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VOCs、臭气浓度-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 2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P10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颗粒物:15m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 | 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0排放。 | 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厂房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设备在选型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设置减震垫等相关的防噪措施。 | 监测2天,每天监测1次 |
| 1 | 废活性炭、含油金属渣、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机油、齿轮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防锈剂桶、废清洗剂桶、废齿轮油桶、废锭子油桶、废滤芯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 | 危废暂存间设置于厂区东侧,建筑面积30平方米,且已做好做好防雨、防渗漏工作,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要求,产生的危废委托****处置 | |
| 2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一般固体废物**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中心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 一般固废间1座,位于车间北侧,面积约50m2,不合格毛坯、金属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
|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依托现有)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依托现有)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超声波清洗废水依托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能力:2m3/h,处理工艺:混凝+气浮),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依托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能力:2m3/h,处理工艺:混凝+气浮),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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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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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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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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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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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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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