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3MABY87B00T | 建设单位法人:李享平 |
| 李享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 省 ** 市 ** 县 智能制造主题产业园内 |
| ****年产铝箔涂装30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一期年产铝箔涂装2000吨)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 **省****工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区内) |
| 经度:116.****261 纬度: 27.****852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1 |
| 丰环函字〔2024〕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3MABY87B00T001P |
| 2024-09-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3MABY87B0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23MABY87B00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37W07J37 | 竣工时间:2023-07-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3-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94952.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铝箔涂装3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建设项目年产铝箔涂装2000吨 |
| 未发生重大变动;分期建设,一期建设项目年产铝箔涂装2000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卷-表面处理-烘干-滚涂-烘干-印花-烘干-冷却、收卷-整理 | 实际建设情况:开卷-表面处理-烘干-滚涂-烘干-印花-烘干-冷却、收卷-整理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滚涂废气、印花废气、天然气燃烧器废气、调漆房废气、危废间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等。项目滚涂、印花、烘干、危废间、调漆房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二甲苯,其中TVOC、二甲苯通过密闭负压+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排气筒DA001排放,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 1101.5-2019)表1、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其中厂区内最高浓度排放非甲烷总烃还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7822-2019);天然气燃烧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标准。喷淋废水作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表面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中节能环保投资****公司****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经管网****处理厂处理,最终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盱江。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烘干废气、滚涂废气、印花废气、天然气燃烧器燃烧废气、调漆房调漆废气,以上废气通过密闭负压+干式过滤+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排气筒DA001中总挥发性有机物和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 36 1101.5-2019)中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标准,厂界废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和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 36 1101.5-2019)中标准,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标准。不产生废弃喷淋废水,表面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中节能环保投资****公司****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经管网****处理厂处理,最终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盱江。 |
| 未发生重大变动;废气通过密闭负压+干式过滤+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不产生废弃喷淋废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噪声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水、漆渣、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水、漆渣、破损的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暂存至危废贮存仓库,定期交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未破损的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且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处置,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实际建设情况:噪声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漆渣、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漆渣、破损的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由厂家上门更换带走,未破损的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且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处置,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 未发生重大变动;企业不产生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37 | 0 | 0 | 0 | 0.37 | 0.37 | |
| 0 | 0.0185 | 0.0185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0019 | 0.0019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56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62 | 4.64 | 0 | 0 | 0.162 | 0.162 | / |
| 1 | 污水处理设施 | ****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不产生废弃喷淋废水,表面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中节能环保投资****公司****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经管网****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水样最大值分别为pH(7.4无量纲)、SS(79mg/L)、CODCr(256mg/L)、BOD5(92.2mg/L)、氨氮(35.8mg/L)、总磷(0.17mg/L),总氮(43.9mg/L),动植物油(4.74mg/L),石油类(1.49mg/L);车间废水排放口水样最大值分别为pH(6.7无量纲)、SS(17mg/L)、CODCr(134mg/L)、BOD5(45.4mg/L)、氨氮(10.3mg/L)、总磷(0.10mg/L),总氮21.4mg/L),动植物油(0.61mg/L),石油类(未检出)监测结果****工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总挥发性有机物和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 36 1101.5-2019)中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标准,厂界废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和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 36 1101.5-2019)中标准,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标准 |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烘干废气、滚涂废气、印花废气、天然气燃烧器燃烧废气、调漆房调漆废气,以上废气通过密闭负压+干式过滤+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1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3mg/m3;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401mg/m3;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8mg/m3;烟气黑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总挥发性有机物和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 36 1101.5-2019) 表 2 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在厂界上风向监测1个点,下风向监测3个点,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低为0.167mg/m3,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558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2mg/m3,挥发性有机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 36 1101.5-2019)中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1个点,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最大排放浓度为1.2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排放要求。 |
| 1 | 噪声治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位N1~N4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8.3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8.2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即昼间65dB(A)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漆渣、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漆渣、破损的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由厂家上门更换带走,未破损的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且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处置,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