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江门麦昆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碳纤维汽车包围2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碳纤维汽车包围2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7-23 10:53:02


根据****年产碳纤维汽车包围2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台城上朗路386****环境局**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144

传 真:0750-****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碳纤维汽车包围200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市台城龙成路33号(车间一)F0004幢自编第六卡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位于**市台城龙成路33号(车间一)F0004幢自编第六卡,厂房占地面积为36850.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014平方米,企业租赁其中的2640平方米用于本项目生产,项目主要从事碳纤维汽车包围的生产和销售,年加工生产碳纤维汽车包围200套。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执行**省地方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