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碳纤维汽车包围2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台城上朗路386****环境局**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144
传 真:0750-****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碳纤维汽车包围200套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台城龙成路33号(车间一)F0004幢自编第六卡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台城龙成路33号(车间一)F0004幢自编第六卡,厂房占地面积为36850.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014平方米,企业租赁其中的2640平方米用于本项目生产,项目主要从事碳纤维汽车包围的生产和销售,年加工生产碳纤维汽车包围200套。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