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轨道交通7****车辆段及盖板施工总承包监理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轨道交通7****车辆段及盖板施工总承包监理补疑2
(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共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业绩要求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监理费用不低于600万元的******车辆段(或******停车场****车辆段****动车所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相关备注内容如下: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要求;2.****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用业绩可参与评分;详细评审中,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业绩相关要求的,可重复认可;3.规定业绩数量为2个;4.证明材料中须能够体现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姓名及岗位信息。标书代写
现就相关事项提请澄清:
1. 关于业绩计分规则,下述两种情形是否均可取得满分6分:一是拟派3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其中1人具备2项符合要求的业绩;二是拟派3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其中2人分别具备1项符合要求的业绩
2. 若我单位投标拟派的两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均在同一符合要求的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该情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①3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下简称总代)中:其中1人具备2项符合要求的业绩;其中2人分别具备1项符合要求的业绩(可为相同的业绩)。满足上述两种条件之一且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均可取得6分。
②符合总代业绩要求,且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可得分。
二、补充说明内容
因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有调整(具体详见后续补疑),故本项目暂缓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17号
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51-****905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刘伟
联系方式:0551-****3259、****3831
2026年7月23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