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我院康复楼周边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及报价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施工需求,现就我院发布的《医院康复楼周边建筑拆除工程询价公告》作出如下补充说明,本补充公告与原询价公告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有公告内容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询价内容补充说明
本次拆除工程中,临时铁皮房(占地面积约100㎡)、电动车停车棚(占地面积约170㎡)拆除产生的所有材料均归院方所有。施工单位拆除作业过程中,需妥善分类、规整拆除物料,全程做好物料保管、防护工作,严禁私自处置、转运、变卖相关物料,施工完成后需完整移交所有拆除材料至院方指定位置。
二、施工工艺及成品保护补充要求
1. 拆除作业与康复楼交界处需采用精细切割工艺,切割断面必须平整、规整,无残留杂物、无破损缺口,严禁暴力拆除,杜绝撕裂、磕碰康复楼交接结构的情况发生。
2. 施工全过程需做好康复楼交接区域的成品保护,对康复楼相邻的地面、墙面、顶面采取有效的防护遮挡、防碰撞、防污染措施,避免施工粉尘、建筑垃圾、施工机械对康复楼原有结构及装饰面造成划伤、破损、污染等损坏问题。施工结束后需清理干净交接区域,确**复楼交接面完好、整洁,符合院方验收标准。
3. 新增施工内容:需对本次拆除建(构)筑物对应的原有基础地面进行地面破除施工,彻底清理原有建筑基础、硬化地面及残留垫层,破除作业需规范施工,杜绝野蛮作业,施工完成后同步完成渣土清运、场地平整工作,确保施工区域地面平整干净,无基础残留、无建筑垃圾堆积,达到院方场地验收标准。
三、票据开具要求
本次项目结算时,成交供应商须向我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内容、税率、金额等需严格按照国家财税规定及双方结算要求执行,确保票据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我院有权不予结算付款。
四、投标资质要求修订
对原询价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进行修订: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公告中对应资质相关描述作废,以本次修订要求为准,其余资质审核要求保持不变。
五、其他说明
1. 本补充公告为原询价公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项目资质要求、施工要求、物料归属、票据要求均作出明确补充及修订,参与本次项目报价的单位,即视为默认并完全遵守本补充公告全部要求。
2. 原询价公告中的其他条款及要求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特此补充公告。
****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