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规范平台隔夜评标现场值班管理,保障评标活动封闭、安全、保密、有序,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公共**交易平台服务标准,结合采购平台实际,制定本制度。标书代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平台所有需隔夜评标的国企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项目的现场值班、场所管控、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全流程管理。标书代写
第三条 核心原则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策规定,程序规范、全程留痕;
封闭值守:评标区与休息区全封闭、24 小时在岗值守,无关人员禁入;标书代写
双人在岗:实行 AB 角双人值班,杜绝单人值守、脱岗漏岗;
全程可溯:音视频监控、值班日志、巡查记录、封存台账完整可查;
第二章 值班组织与人员配置
第四条 值班体系
实行AB 角双人 24 小时现场值班制,由现场值班人员统一承担现场管理、巡查、服务、应急处置全部职责,确保全程双人在岗、责任共担、互相监督。
第五条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启动隔夜评标值班:(一)项目当日17:00前经代理机构/招标人申请确认,平台审批同意隔夜评标;****委员会判定当日24:00前无法完成评审,按规定暂停评标并封存;(三)技术复杂、标段多、投标人家数多,确需跨夜连续评审。其中第(二)、(三)项情形如在当日17:00后确认的,由代理机构/招标人即时补提申请报平台审批。标书代写
第六条 排班与交接
现****管理部提前统筹安排,报平台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交接班必须当面交接,填写《隔夜评标值班记录表》,重点交接:在评项目清单、封存状态、专家安置情况;设备运行、监控在线、门禁与消防状况;待办事项、风险点、应急联络方式。标书代写
第七条 加班管理
参与隔夜评标工作的人员,区分加班时段落实补偿:休息日加班优先安排同等时长调休;无法安排调休、工作日延时加班及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规定核算并支付加班工资。标书代写
审批程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第三章 现场值班核心职责
第八条 封闭管理与人员管控
评标区、专家休息区全封闭管理,实行人脸识别/门禁授权进出,全程登记;标书代写
值班员负责核验身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专家、代理、业主私下讨论评标过程信息;标书代写
参与评标人员进入封闭评标区域前,需自愿将手机等智能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特殊情况需使用的,经招标单位同意后在监控摄像头下指定区域使用指定电话;标书代写
夜间休息期间禁止串门、禁止议论评审内容、禁止擅自离**闭区域。
第九条 评标封存与资料安全标书代写
当日暂停评审前,监督(若有)、代理、值班员共同清点资料、确认完整;
评标室双人双锁、贴封条,封条由值班员与代理人员/招标人共同签字;标书代写
值班员每小时巡查封条完整性,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并固定证据;
严禁任何人员私自带走、翻阅、拍摄评标资料。标书代写
第十条 场所与设备保障
平台值班员承担封闭区域内的场所设备运维、巡查管控、应急处置责任,代理机构承担评标专家的后勤服务、评审保障主体责任。代理统一安排简餐及其他需求,由值班人员配送至指定区域,不交叉、不串岗;督促专家完成健康申报,发现身体不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保持休息区安静、整洁,维护良好休息环境。标书代写
第十一条 应急处置与信息上报
遇以下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带班领导、项目监督部门(若有):专家突发疾病、情绪异常;火灾、停电、断网、设备故障;人员违规接触、泄露信息、擅自离场;执行先固定证据、再控制事态、同步报告、依规处置原则,全程留痕、留存证据;紧急情况(火灾、地震等)立即解除封闭组织疏散,事后评估恢复评标。标书代写
第十二条 记录归档与复盘
值班日志要素齐全:时间、项目、人员、巡查、封存、保障、异常、处置;值班记录、音视频、封存单、申请表统一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项目档案期限。
第四章 值班纪律与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基本纪律
值班人员可轮换休息,保证至少1人在岗履职,禁止全部值班人员同时睡岗、脱岗;严禁酒后上岗、饮酒、会客、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专家信息、评审进度、评审意见等涉密内容;服从带班领导调度,规范文明服务,不与专家、代理发生争执。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不得擅自启封评标室、私自允许人员进入封闭区域;标书代写
不得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干预、影响评审公正性的行为;
不得擅自动用监控、删除记录、修改值班日志;
不得接受吃请、礼品,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评标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相关信息,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反前述规定的,平台有权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给平台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标书代写
第五章 休息区使用与夜间保障
第十五条 休息区使用规则
平台设隔夜评标专用休息区,17:00 前由代理机构/招标人统一申请,平台审核后安排;标书代写
平台审核通过后一是同步配置值班力量,保障夜间服务与应急;二是统一安排专家在指定休息区住宿,原则上每间房入住人数不超过该场所消防核定的最大容纳人数,同时加强封闭管理和巡视监督,确保评标独立性不受影响。标书代写
第十六条 不使用休息区连夜评审保障
项目不使用休息区、专家连夜完成评审的,代理承担夜间主体保障责任;值班员配合提供:照明、网络、电力、监控、门禁、应急协助;值班员加密巡查频次,确保现场规范、人员安全、系统稳定。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
平台对值班情况开展全过程自查,主动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抽查监督,通过音视频回放、日志核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十八条 责任追究
一般违规、****公司管理规定执行。一般违规:通报批评、约谈、取消评优、绩效扣分;严重违规:脱岗、泄密、干预评审、擅启封条等,依规依纪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由**市****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适时修订。
第二十条 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隔夜评标申请表》标书代写
2.《评标专家身体健康状况表》标书代写
3.《隔夜评标值班记录表》标书代写
4.封条格式
**市****公司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