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十字街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公示

审批
广西-桂林-永福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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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字街旧**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公示
2026-07-13 09:00

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现对**县十字街旧**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调整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县十字街旧**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用地面积:19768.9㎡ 建筑占地面积:5950㎡

总建筑面积:95187.36㎡ 建筑密度:31%

容积率:4.05 绿地率:20%

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

1、地下室根据现状施工情况调整轮廓线,一期地下室面积原批复面积为17100平方米,调整后为15887.36平方米,共减少1212.64平方米,一期、二期指标应整体平衡,并满足规范要求。地下室停车位由450辆改为373辆,地面机动车停车由5辆改为10辆,共减少72辆,一期及二期停车位应整体平衡,机动车配建总量应满足规范要求。本次修改仅调整地下室不计容面积,计容面积均未调整。

2、因二期未建,为满足一期地下室使用要求,在23A#西侧增加临时汽车坡道,待二期建设后取消。

3、依据用地红线图,项目平面坐标基准由1954**坐标系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除以上调整内容,其余均不变,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和时间

1、公示地点

(1)**县十字街旧**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

(2******局公示栏

(3****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gggs/

2、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1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1.联系人:小侯

2.联系电话:0773-****039、联系地址:****中心******局规划窗口)

相关利益人如对该项目的审批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合法的书面意见,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自然**局按照程序批准实施。

附1:**县十字街旧**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附2:设计变更通知

******局

2026年7月13日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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