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现对**县十字街旧**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调整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县十字街旧**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用地面积:19768.9㎡ 建筑占地面积:5950㎡
总建筑面积:95187.36㎡ 建筑密度:31%
容积率:4.05 绿地率:20%
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
1、地下室根据现状施工情况调整轮廓线,一期地下室面积原批复面积为17100平方米,调整后为15887.36平方米,共减少1212.64平方米,一期、二期指标应整体平衡,并满足规范要求。地下室停车位由450辆改为373辆,地面机动车停车由5辆改为10辆,共减少72辆,一期及二期停车位应整体平衡,机动车配建总量应满足规范要求。本次修改仅调整地下室不计容面积,计容面积均未调整。
2、因二期未建,为满足一期地下室使用要求,在23A#西侧增加临时汽车坡道,待二期建设后取消。
3、依据用地红线图,项目平面坐标基准由1954**坐标系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除以上调整内容,其余均不变,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和时间
1、公示地点
(1)**县十字街旧**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
(2******局公示栏
(3****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gggs/
2、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1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1.联系人:小侯
2.联系电话:0773-****039、联系地址:****中心******局规划窗口)
相关利益人如对该项目的审批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合法的书面意见,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自然**局按照程序批准实施。
附1:**县十字街旧**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附2:设计变更通知单
******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