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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15MAD18PYH9Y | 建设单位法人:刘帅 |
| 陈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省**市**区倍加造镇倍加造村 |
| **昊云5万千瓦光伏发电户外实证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13.637520,113.710290 纬度: 39.926470,39.9443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31 |
| 同环函(服务)辐〔2025〕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35 |
| 7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15MAD18PYH9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联合泰泽(**)****公司 |
| ****9900MA0MULW52X | 验收监测单位:**贝****公司 |
| ****0100MA0GTK7E3E | 竣工时间:2025-12-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昊云5万千瓦光伏发电户外实证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起点昊云光伏220kV升压站,线路终点220kV****电站,全线采用架空形式,长度约7.23km,**杆塔22基,导线采用JL/G1A-300/40 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48芯OPGW-150复合光缆。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起点为昊云光伏220kV升压站出线间隔起,线路终点220kV****电站220kV母线,全线采用单回架空形式,长度约7.23km,**杆塔22基,导线采用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150复合光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线路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输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措施: 1、施工管理措施:(1)强化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为了保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评价要求科学、合理施工,项目单位定期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工程建设的环境监理工作,确保落实环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2****施工队伍职工环境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带以外的作物和树木,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广泛宣传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他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避免对植被进行随意破坏。 2、施工作业措施:施工中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操作规范。植被开挖时要将表土和底层土分别堆放,回填时也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护原有的土壤环境(即将表层比较肥沃的土壤分层剥离,集中堆放;在施工结束后回填土必须按次序分层覆土,最后将表层比较肥沃的土铺在最上层)。尽可能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最快使土壤得以恢复。回填时,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 3、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恢复措施:(1)根据《**昊云5万千瓦光伏发电户外实证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综合论证审查意见》,耕地占补平衡情况为:本项目为输电线路走廊选线, 全线由铁塔及架空导线构成。****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07〕6 号),输电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原则上不征地,只作一次性经济补偿;******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支持政策23条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6号),高压铁塔可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因此,本项目不涉及耕地占补平衡与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2)本项目线路路径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塔基位置选取合理的塔基基础和对基本农田生态影响较小的绿色施工工艺,尽可能利用农田分界线、田坎、靠近机耕路附近等土地利用率低的土地进行建设,避免大开挖和粗放式施工,减少土方开挖和土地的占用。 (3)合理安排施工期,选择休耕期进行施工,避免对农作物的损毁。 (4)合理保护和利用表层土壤:在施工前,首先要把表层土壤尽可能推到合适的地方并集中起来,待施工结束后,再用到要进行植被建设的地段,使其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 (5)本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生态恢复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及水保措施,降低对地表的扰动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下方、塔基施工区等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区域进行土地复垦,等质等量恢复为耕地,减少对区域耕作的影响. (6)运行期加强维护线路架设高度,满足220kV输电线路对地最少8m的垂直距离要求,不影响线路下方作物的正常,不改变途经区域土地的使用性质。 4、占用林地的生态恢复措施:(1)在施工设计时,合理选择输电线路塔基位置,尽量不在林区内布置塔基,以减少塔基处的林木砍伐。经过塔基定位优化后,塔基周围没有高大乔木,部分塔基周边存在灌木和草地。工程建设需征用、征收或者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向所在地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再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 (2)通过成片林地时选择线距较小的塔型,以减小走廊宽度,尽可能采用高塔跨越,最大限度地减少林木的砍伐量。 (3)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林地的保护。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植被乱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尽量缩小施工作业带,减少对林地的破坏和树木的砍伐。 (4)施工道路尽量利用林区内已有的道路。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推行“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对施工期扬尘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和完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方案。 (2)施工前在施工场地周界设连续、封闭的围挡,其高度不低于1.8米。 (3)施工时,应使用商用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4)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应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5)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6)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7)施工临时中转土方等合理堆放,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8)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及时清运,防止污染环境。 (9)施工中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保证污染控制装置、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正常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①作业机械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等要求;②燃油汽车和机械优先选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清洁油品;③定期对作业机械进行排放检验和维修养护;④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⑤本次项目施工过程中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在施工设计期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范围,施工期加强管理,避开雨季施工,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 (2)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施工场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沙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后回用,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3****养护所需自来水采用罐车运送,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4)在施工场地适当位置设置废水收集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抑尘。 (5)本项目施工时施工人员食宿租用附近村庄闲置民房,生活污水随当地排水系统。 (6)为了确保施工范围不影响灌溉渠道,应禁止乱排。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建设期声环境影响。 (2)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低。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作业时段。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确因施工需要及其它特殊原因短期内须在夜间施工,施工前要经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在周围张贴告示,标明施工时段,以取得谅解。 (4)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区附近时限速,减少或杜绝鸣笛。 (5)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 (6)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 (2)塔基开挖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塔座基面四周及场地平整,不存在外排土方的问题。施工区开挖的土方临时堆放在施工区一侧,采用防尘网苫盖。 (3)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边角料、设备包装废弃物、拆除垃圾等,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按照要求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 (4)明确要求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严禁将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地倾倒。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5)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措施: 1、施工管理措施:1、施工管理措施:(1)施工前对施工单位提出了要求,并签订了施工监理单位****公司;(2)施工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宣传;(3)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宣传了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2、施工作业措施:施工中规范操作,经现场调查,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分层开挖、分区分堆表土与生土,竣工后反向分层回填,表土覆土于地表最上层,场地覆土及土壤恢复工程全部落实到位。 3、线路工程牵张场、料场等均选择布置于地势平坦处。材料运输过程中,材料运输利用沿线国道、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运至施工现场的沙石、水泥等施工材料合理堆放。妥善处置施工中的各类废弃物。经现场调查工程牵张场和料场均基本恢复植被或农业复耕。 3、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恢复措施:(1)补偿协议见附件6;(2)施工中尽力利用了农田分界线、田坎、靠近机耕路附近等土地利用率低的土地,减少了土方开挖和土地的占用;(3)施工期选择休耕期,避免了对农作物的损毁;(4)合理保护和利用了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用于恢复;(5)施工结束后,对塔基下方、塔基施工区等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区域进行了土地复垦,减少了对区域耕作的影响;(6)运行期加强维护线路架设高度,不影响线路下方作物的正常。 4、占用林地的生态恢复措施:(1)项目占用林地已取得审批手续,见附件7;(2)通过成片林地时选择线距较小的塔型,采用用了高塔跨越,减少了林木的砍伐量;(3)施工过程中,尽量利用林区内已有的道路,施工人员未对乱砍滥伐,减少对林地的破坏和树木的砍伐; 根据本次现场调查,本工程沿线均进行了植被恢复和土地平整,未有施工痕迹残留。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地面,并通过人工措施恢复原有植被。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执行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 (1)施工单位加强了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工作,做到了文明施工;(2)施工场地设置了围挡;(3)施工时使用了商用混凝土,现场未见遗留商用混凝土;(4)车辆运输过程中,采用了密闭措施 (5)材料转运与使用过程操作规范;(6)施工场地进出车辆限制行驶车速;(7)施工临时中转土方均合理堆放;(8)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均已处理;(9)施工中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满足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现场调查,本工程施工期间未接受到施工扬尘的有关投诉问题。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本项目施工避开了雨季,加强了施工管理;(2)施工单位对施工废水进行了妥善处理,无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3****养护所需自来水采无漫流现象;(4)施工场地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抑尘;(5)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随当地排水系统;(6)灌溉渠道无乱排现象。 根据本次现场调查,本工程施工期间未接受到废水乱排等有关投诉问题。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经与施工单位核实:(1)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了维护和保养;(2)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区减少了鸣笛;(3)施工期间未进行夜间施工。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经现场调查:(1)施工垃圾未随意弃置;(2)架空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塔座基面四周的平整;(3)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边角料、设备包装废弃物等按照要求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4)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5)现场无混凝土余料和残渣。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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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施工管理措施:(1)强化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为了保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评价要求科学、合理施工,项目单位定期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工程建设的环境监理工作,确保落实环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2****施工队伍职工环境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带以外的作物和树木,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广泛宣传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他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避免对植被进行随意破坏。 2、施工作业措施:施工中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操作规范。植被开挖时要将表土和底层土分别堆放,回填时也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护原有的土壤环境(即将表层比较肥沃的土壤分层剥离,集中堆放;在施工结束后回填土必须按次序分层覆土,最后将表层比较肥沃的土铺在最上层)。尽可能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最快使土壤得以恢复。回填时,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 3、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恢复措施:(1)根据《**昊云5万千瓦光伏发电户外实证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综合论证审查意见》,耕地占补平衡情况为:本项目为输电线路走廊选线, 全线由铁塔及架空导线构成。****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07〕6 号),输电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原则上不征地,只作一次性经济补偿;******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支持政策23条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6号),高压铁塔可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因此,本项目不涉及耕地占补平衡与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2)本项目线路路径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塔基位置选取合理的塔基基础和对基本农田生态影响较小的绿色施工工艺,尽可能利用农田分界线、田坎、靠近机耕路附近等土地利用率低的土地进行建设,避免大开挖和粗放式施工,减少土方开挖和土地的占用。 (3)合理安排施工期,选择休耕期进行施工,避免对农作物的损毁。 (4)合理保护和利用表层土壤:在施工前,首先要把表层土壤尽可能推到合适的地方并集中起来,待施工结束后,再用到要进行植被建设的地段,使其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 (5)本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生态恢复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及水保措施,降低对地表的扰动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下方、塔基施工区等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区域进行土地复垦,等质等量恢复为耕地,减少对区域耕作的影响. (6)运行期加强维护线路架设高度,满足220kV输电线路对地最少8m的垂直距离要求,不影响线路下方作物的正常,不改变途经区域土地的使用性质。 4、占用林地的生态恢复措施:(1)在施工设计时,合理选择输电线路塔基位置,尽量不在林区内布置塔基,以减少塔基处的林木砍伐。经过塔基定位优化后,塔基周围没有高大乔木,部分塔基周边存在灌木和草地。工程建设需征用、征收或者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向所在地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再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 (2)通过成片林地时选择线距较小的塔型,以减小走廊宽度,尽可能采用高塔跨越,最大限度地减少林木的砍伐量。 (3)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林地的保护。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植被乱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尽量缩小施工作业带,减少对林地的破坏和树木的砍伐。 (4)施工道路尽量利用林区内已有的道路。 | 1、施工管理措施:(1)施工前对施工单位提出了要求,并签订了施工监理单位****公司;(2)施工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宣传;(3)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宣传了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2、施工作业措施:施工中规范操作,经现场调查,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分层开挖、分区分堆表土与生土,竣工后反向分层回填,表土覆土于地表最上层,场地覆土及土壤恢复工程全部落实到位。 3、线路工程牵张场、料场等均选择布置于地势平坦处。材料运输过程中,材料运输利用沿线国道、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运至施工现场的沙石、水泥等施工材料合理堆放。妥善处置施工中的各类废弃物。经现场调查工程牵张场和料场均基本恢复植被或农业复耕。 3、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恢复措施:(1)补偿协议见附件6;(2)施工中尽力利用了农田分界线、田坎、靠近机耕路附近等土地利用率低的土地,减少了土方开挖和土地的占用;(3)施工期选择休耕期,避免了对农作物的损毁;(4)合理保护和利用了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用于恢复;(5)施工结束后,对塔基下方、塔基施工区等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区域进行了土地复垦,减少了对区域耕作的影响;(6)运行期加强维护线路架设高度,不影响线路下方作物的正常。 4、占用林地的生态恢复措施:(1)项目占用林地已取得审批手续,见附件7;(2)通过成片林地时选择线距较小的塔型,采用用了高塔跨越,减少了林木的砍伐量;(3)施工过程中,尽量利用林区内已有的道路,施工人员未对乱砍滥伐,减少对林地的破坏和树木的砍伐; 根据本次现场调查,本工程沿线均进行了植被恢复和土地平整,未有施工痕迹残留。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地面,并通过人工措施恢复原有植被。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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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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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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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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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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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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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