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岩门大村砂厂项目(建设期)

审批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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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厂项目(建设期)
时间:2026-07-23
项目
****砂厂项目(建设期)
项目类型
矿产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市昔格达****公司
监测单位
****
地理位置
**省-**市-**县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水土保持有关规定,****于2026年7月4日在**县**镇苍蒲****砂厂主持召开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支撑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及各参验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等情况的汇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本项目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了批复,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各项验收条件均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25)规定的验收总体要求及合格条件,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到位、质量合格、功能正常、管护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达标,符合建设生产类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9日。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劳总/135****1768

建设地点:**县**镇苍蒲村

****机关及电话:****水利局/0812-****087

附件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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