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鑫立选矿厂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7-23 11:47 至 2026-08-07 11:47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3804.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根据******局资料,调查地块未纳入城乡规划,****人民政府说明,调查地块按照原有用地性质(工业用地)进行管理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盘信镇老屋场村东南侧380m | |||
| 经度 | 109.236157 | 纬度 | 28.059547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9-18 至 2024-12-0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雷潇 | 单位联系电话 | 183****5351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
| 土壤是否超标 | 是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镉 铅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周强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2****5594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琼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3****5355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松桃县盘信镇盘信村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土壤采样工作于2024年12月27日进行,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相结合的原则,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7个,采集土壤样品13个,地块外布设对照土壤采样点2个,共采集对照表层土壤样品2个,分析了pH值、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锰、锌、总铬、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共51项指标。 同时在调查地块内布设2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采集地下水样品2个,共分析了色、嗅和味、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镍、总铬、石油烃(C10-C40),共38项指标。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主要取得如下结果: (1)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小结 ①调查地块土壤pH值在5.51~8.09之间。 ②调查地块共检测10种重金属(六价铬、铅、镉、总铬、铜、锌、镍、汞、砷、锰),所有重金属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检出。除铅、镉2种重金属外,其余重金属检测值均未超过调查地块相应的土壤风险筛选值。7个土壤监测点位中有6个点位(S2、S3、S4、S5、S7、S8)重金属铅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2个点位超过管制值(S4、S7);重金属铅最大检测值为11500mg/kg(于点位S4采样深度0cm~80cm处检出),该检测值为筛选值的14.38倍,管制值的4.6倍。7个土壤监测点位中有2个点位(S7、S8)重金属镉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2个点位均有部分样品重金属镉含量超过管制值,其中最大检测值为381mg/kg(于点位S8采样深度150cm~270cm处检出),该检测值为筛选值的5.86倍,管制值的2.22倍。 ③调查地块共检测27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④调查地块共检测11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所有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 ⑤调查地块石油烃(C10-C40)检测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⑥调查地块氰化物检测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⑦调查地块外布设的土壤对照点位检测出12种污染物:重金属9种(铅、镉、总铬、铜、锌、镍、汞、砷、锰),石油类1种(石油烃(C10~C40)),半挥发性有机物1种(苯胺),挥发性有机物1种(氯仿)。所有污染物检测值均为超过相应评价标准。 ⑧铅和镉两种元素均为铅锌选矿厂生产过程中的潜在污染物,铅为铅锌矿石的主要元素之一,镉为铅锌矿石的伴生元素之一。调查地块内超标点位分别位于化验室(S2)、矿石堆场(S3)、破碎车间和球磨车间(S4)、原料仓(S5)、装车平台(S7)、沉淀池(S8),这些区域均为选矿厂主要生产区域。根据厂区技术资料及人员访谈情况,该厂生产原辅材料主要包括铅锌原矿石、硫酸锌、硫酸铜、亚硫酸钠、二号油、石灰等,生产工艺流程为铅锌矿石破碎、选铅、选锌等,通过污染识别,该地块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铅锌及铅锌矿石中的砷、汞、锰、镍等伴随金属元素。因该厂建厂时间较早,生产过程中环保措施不完善,现场踏勘发现该厂区部分硬化地面已破损,导致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中铅、锌、及原矿石中伴随元素因“跑冒滴漏”和雨水淋溶等原因迁移至土壤中。综合分析,由于该选矿厂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护措施未起到有效作用,可能导致部分重金属元素对该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地块内大部分主要生产区域存在重金属超标情况。 (2)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小结 ①调查地块地下水pH检测值为7.6,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的要求。 ②调查地块地下水的浊度低于检出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的要求。 ③调查地块地下水共检测38项指标,其中21项有检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耗氧量、氨氮、钠、硝酸盐、氟化物、砷、镉、铅、镍、总铬、石油烃(C10-C40))。检出污染物的检测值均低于调查地块相应地下水筛选值。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但项目地块土壤中部分重金属污染物(铅、镉)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管制值,因此项目地块不符合规划用地的使用要求,调查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