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厂提标及管网**和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 |
| 发布时间:2026-07-23 11:59 |
| ****水厂提标及管网**和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工作的需要,现对《****水厂提标及管网**和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答复。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一、关于业绩证明材料中“管道直径”指标的认定 问题描述: 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中均未体现管道直径,能否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图作为依据 答复: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中的前述四项关键内容无法体现相关指标的,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图作为依据业绩不予认可。 二、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的问题 问题描述: 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相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兼任 答复: 允许兼任。 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同时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要求,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须注意:无论是否兼任,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前,均须保证无其他在建项目并能按时到岗履职,否则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关于设计资质的认定问题 问题描述: 设计资质中“市政行业乙级”是否包含“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是否需要同时具备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答复: 1. 关于行业资质:予以认可。“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资质涵盖本次招标所需排水及道路工程内容,视同满足“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2. 关于专业资质: 必须同时具备。 招标文件要求“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并且 “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以专业资质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上述两项专业资质要求,缺一不可。 四、关于清单计价依据文件的选择问题 问题描述: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中150号文与49号文存在矛盾,以何为准 答复:1. 实质性计价规则:以150号文为准。 即按《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2025〕150号)执行。同时废止49号文中与本文件不一致的计价规则。 2. 投标文件格式: 可沿用49号文格式。 因交易系统固化模板暂未更新,“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的表格形式可继续使用,但表内填报的取费标准、计算程序、税率等实质性内容必须符合150号文的规定。标书代写 五、关于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算术不一致的问题 问题描述: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的总价与分项之和存在差额。 答复:投标总价以公布的4119.0853万元为准。经复核,该项目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存在四舍五入情况,导致最终总价出现微小偏差。 六、关于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中文件不统一的确认 问题描述: P107页“投标报价编制依据”第3点与第4点文件引用不一致,如何进行格式编制 答复: 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编制依据为准。投标人编制“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时,无需更改表格格式,但投标函报价汇总表中的各项费用,其取费基数、费率及税金计算须严格按照150号文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变更固化的表格模板。 七、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顺延到2026年08月 10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宝庆中路437号(市委大院) 联 系 人:王磊 电 话: 186****1009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与建设路口交叉口柏林国际写字楼1409 项目负责人:陈健 项目组其他成员:谢志杰 、宋楚 电 话:158****7787 传 真:0739-****666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辖区﹒****建设局 地 址:**市****事务中心/**省**市**区保宁一巷 电 话:0739-****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