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项目****中心工程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本招****中心(项目名称)已由**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 0 2 6〕6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心工程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中心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市莫城街道宝和路以南、斜桥塘以东
2.3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4建设内容及规模: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11340.98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5500万元。
2.5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11.208
2.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7监理服务期:420日历天
2.8****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沿用监理人员的工程计承接项目个数)。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指总监理工程师受监过单项合同工程总造价在3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五年内有效。(如果有多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以最后一张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23日8时30分至2026年07月28日16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标书代写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
8.5****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8.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8.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8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8.9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8.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交易中心****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电子标服务
8.11本次****中心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11340.98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3535.99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最高高度22.85米,最大单跨跨度17.4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5500万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中心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中路18号万顺商厦5楼
联系人:李杰
电话:0512-****7112
传真:/
邮编:21550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三环东路8号 ****装饰城1幢A4016
联系人:张健、陆文琴
电话:0512-****7888
项目负责人:沈宇
传真: /
邮编:215516
电子邮箱:****@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2912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若监理方案得分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除外)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资格审查资料 | 符合第二章“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3.1.1要求。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3.5分 | |||
| 监理方案:20分 | |||||
| 项目监理机构: 26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6分、监理机构人员20分) |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4分 | |||||
| 类似工程业绩:8.5分(其中企业4分,总监4.5分) | |||||
| 奖项:0分 | |||||
| 其他: 8分(8分;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 √招标人直接选择 方法四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
|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 |||||
|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3(1) | 投标报价(≥32分)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3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说明:扣减0.1~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 | |||||
| 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 |||
|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 (3)篇幅要求: | |||||
|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详见下面表格,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 |||||
|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3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 √质量控制方案(≤5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 不超过12页 | 5分 | ||
| 优([0.90—1]×分值) | |||||
| 良([0.8—0.9]×分值) | |||||
| 中([0.7—0.8]×分值) | |||||
| √进度控制方案(≤5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 不超过4页 | 5分 | ||
| 优([0.90—1]×分值) | |||||
| 良([0.8—0.9]×分值) | |||||
| 中([0.7—0.8]×分值) | |||||
| √投资控制方案(≤4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 不超过4页 | 4分 | ||
| 优([0.90—1]×分值) | |||||
| 良([0.8—0.9]×分值) | |||||
| 中([0.7—0.8]×分值) | |||||
| √安全控制方案(≤4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 不超过5页 | 4分 | ||
| 优([0.90—1]×分值) | |||||
| 良([0.8—0.9]×分值) | |||||
| 中([0.7—0.8]×分值) |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 不超过3页 | 1分 | ||
| 优([0.90—1]×分值) | |||||
| 良([0.8—0.9]×分值) | |||||
| 中([0.7—0.8]×分值) | |||||
| √其他(现场组织与协调措施)(≤2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 不超过2页 | 1分 | ||
| 优([0.90—1]×分值) | |||||
| 良([0.8—0.9]×分值) | |||||
| 中([0.7—0.8]×分值) | |||||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得1.0分,否则废标。 | 6分 | |
| ②总监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所配备的总监专业与要求专业相符的得1.0分,否则废标。(专业以大类划分,如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 |||||
| ③总监具有《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0分,总监具有《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注: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 |||||
| ④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在10年(含)及以上的得2.0分,执业年限在10年至5年(含)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
| ⑤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注: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
| 注:1.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2.总监执业年限时间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备案批准时间为准。 | |||||
| 监理机构人员 | ①本工程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房屋建筑工程),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的得4.0分,否则不得分。 | 20分 | |||
| ②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得4.0分,否则不得分。 | |||||
| ③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4.0分,否则不得分。 | |||||
| ④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4.0分,具有《中华人民**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0分,其余不得分。 | |||||
| ⑤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0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0分。 | |||||
| 注:1.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2. ②、③、④、⑤项所列得分非仅计取同1个人的,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中有人满足对应得分条件的即可加分。本小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最终得分=①+②+③+④+⑤ | |||||
| 3.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投标单位可自行提供证明材料(例如注册专业或岗位证书专业或培训证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相应证书扫描件等)证明其专业。 | |||||
| 4.房屋建筑类的专业分类包括:房屋建筑或房屋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工民建、土木工程或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土木工程与监理或土木工程施工监理、土木工程施工与监理、土木工程与材料质量检测、建筑或建筑学或土木与建筑、建筑工程或建筑施工、建筑施工与物业管理或建筑工程与物业管理、建筑施工与管理或建筑工程与管理、建筑工程与监理或建筑施工与监理、建筑工程管理或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及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硅酸盐工程等。 | |||||
| 2.2.3(4)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配备有经纬仪、水准仪、GNSS接收机、回弹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测厚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激光测距仪)的得满分(4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1.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校准证书或检定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分 |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满分,缺少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相应扣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 |||||
| 说明: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需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的配置要求,并详细规定扣分标准。) | |||||
| 2.2.3 (5) |
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企业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有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 8.5分 | ||
| √总监类似工程业绩:总监在投标单位时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有1个得4.5分,本小项最高得4.5分。 | |||||
| 注: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和总监类似工程业绩可重复计取。 | |||||
| 2. 资格审查中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与此评分项中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两者可兼得。 | |||||
| 说明: | |||||
|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 |||||
|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
| 2.2.3(6) | 奖项 | √不采用 | /分 | ||
| □采用 | |||||
| 说明:可以对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 |||||
|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 |||||
| 2.2.3(7) | 其他 | 投标人信用: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分值×折算系数,本标段折算系数为 8 %。 | 8分 | ||
| 备注: | |||||
| 1.未申报参加**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企业,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分计取。 | |||||
| 2.**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照投标截止日****住建局公布的《**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 |||||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扣分 | ||||
| 备注 | 1、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不仅限于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 | ||||
| 2、投标工具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可能存在不同,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自行修改。 | |||||
| 3、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及奖项若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则本工程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及奖项的得分不计入。 | |||||
| 4、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二级造价工程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及新版电子证样式详见招标文件最后附件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