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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校设置管理相关规定,****教育局实地核查、材料初审,****教育局法制审核及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学校****学校办学许可证。现将审批信息予以公示:
一、审批信息
| 学校名称 | 审批事项 | 审批意见 |
| ****学校 | 换发办学许可证 | 通过 |
二、公示期限
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共7日)。
三、异议反映渠道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本次许可事项存在异议,可通过电话、****教育局反映。
1.业务咨询电话:0746-****915(民办教育管理与行政审批科)
2.监督举报电话:0746-****001(局机关党委)
3.邮寄地址:**省**市**区银象路159号 ****机关党委
4.邮政编码:425000
反映要求:单位反映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并留存有效联系电话,匿名来信、来电不予受理。严禁诬告、造谣,对捏造虚假线索干扰行政审批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教育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