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响岩镇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县响岩镇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响岩镇场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
****“**县响岩镇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市**县响岩镇场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厂1座,配备150t/h一体化净水处理全套设备1套,建设废水收集池、**池、加氯加药间、设备用房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计供水规模为600m3/d。
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进行了治理。项目施工期建设无遗留环境问题,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活废水,生产期间的滤池反冲洗废水、絮凝沉淀池排泥水进入废水收集池,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绿化和周边农**地灌溉,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加强管理、优化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须设置危废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棉纱手套、氢氧化钠包装废弃物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废水收集池底部尾泥定期清掏后采用自然晾晒至含水率<60%,采用密封罐车送****填埋场进行填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柴油发电机房、加氯加药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相关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项目须符合安全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改革局具文《关于**县响岩镇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项目[2025]36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原水厂于200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本次不涉及新增占地,******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0********0016号),占地面积为582m2,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国土空间管制要求。项目符合**县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