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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发至:所有竞价人
兹通过(1)号补充公告中的下列内容,对**县岔路镇湖头村野猪塘长拔岭**承包项目作出补充说明。本公告所作出补充是竞价公告的组成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1.原竞价公告中第十条其它:“中标人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性质,招标人同意承租人在不影响**主体结构与现有设施的情况下,允许承租人装修、改善增设他物,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到期无偿归还业主。” 现修改为:“中标人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在不影响**主体结构与现有设施的情况下,承租人要装修、改善增设他物包括水、电、路等一切基础设施的,须经招标人及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到期无偿归还业主。”
给各潜在竞价人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招标人:**县岔路镇湖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县岔路镇湖头村
联系人:葛增校
联系电话:133****6681
招标代理人:****
办公地址:**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联系人:胡云燕
2026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