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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23
| 项目名称 | **区林****基地建设(一期)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大水泊镇、张家产镇、宋村镇、葛家镇、界石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506.6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吕杰 |
| 联系人 | 王毅 | 联系电话 | 187****160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3953.39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31-09-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市**区葛家镇、界石镇等五个乡镇,不新增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改变规划条件。开展林场林下经济建设及针叶林抚育作业,总占地面积30131.26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林地清杂整理、土地翻耕开沟起垄、种植林下中药材和林下菌30131.26亩,其中西洋参种植12237.27亩、黄精种植5873.34亩、黄芪种植3772.82亩、赤松茸种植8247.83亩、同步土壤改良面积为14764.32亩、针叶林抚育(黑松、赤松为主)4614.9亩;配套提升、完善引水管道、排水沟渠、森林防火通道共2934.67千米;搭**肥一体化滴灌灌溉系统。项目总投资103953.39万元,银行贷款8000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项目建设期自2026年9月至2031年9月。项目年综合能耗折合标准煤26.55吨。项目确保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节能等规定,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喷水、洒水,保持一定湿度,防止产生扬尘。施工现场产生的各类土堆、渣土等,要及时清运,确需临时存放的,必须采取双层密封覆盖(内层使用塑料篷布,外层使用密织网),达到堆放有序、封闭严密、固定牢靠,避免因大风等天气造成扬尘污染。四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运输车辆车厢应覆盖篷布,周边设挡泥板,采用封闭式运输,载量适当,尽量避免物料运输过程中的外漏、洒落现象。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建成后有完善的生活污水排放设施,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工程用水主要用于工程养护,这部分水绝大部分蒸发,少部分存留在构筑物内,不会产生明显的水流,对项目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土石方、建筑垃圾外运至城管办指定地点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填埋场处理,不随意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通过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距离、并采取隔声屏障等防护措施减小影响 | ||
| 承诺:**** 吕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吕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