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环行审〔2026〕32号关于淮北市濉溪县常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安徽-淮北-濉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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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327/202607-00019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2026-07-22
****办公室2026-07-22
有效暂无
濉环行审〔2026〕32号批复
濉环行审〔2026〕32号
关于《**市**县常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026-07-22 13:44

****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市**县常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关于申请对**市**县常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报告”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境内常沟,起点位于上游铁佛镇赵楼村,终点位于浍河**。项目河道疏浚总长度22.6km,拆除重建赵楼南桥、胡楼西桥、瓦房北桥、海孜闸,维修加固徐楼桥、常沟闸,生态护砌1.13km。项目总投资为5350.37万元,环保投资为100.69万元。项目代码:****。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设计院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工艺、性质、位置、规模及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四、项目施工、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

(1)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施工场地四周布设临时围挡,做好洒水抑尘;柴油发电机组(备用)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无组织排放;淤泥恶臭采取低扰动清淤、必要时喷洒除臭药剂;机械燃油尾气采取车辆出场冲洗、使用达标燃油、加强机械维保等措施;落实清洁运输要求,运输车辆及临时堆放的建筑材料等采取遮盖等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进行扬尘防治。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水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每个施工生产区设置1个隔油池和1个三级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镇上公共设施进行排放;机械冲洗和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洒水降尘;弃土场排水、基坑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洒水降尘。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搭建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合理布置施工交通及运输路线,尽量远离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严格进行施工人员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废弃物按相关部门规定运至指定弃渣场或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委托处置;弃土(含淤泥)运至就近设置的弃土场,河道淤泥经淤泥干化场自****人民政府统一调配消纳;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海孜闸拆除的启闭机设备(传动轴、螺杆、钢丝绳等含油零配件),隔油池含油污泥,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生态影响的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减少对附近植被和道路的破坏;主体工程完成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绿化,形成完整的生态系统;规范工程施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做好施工期拦挡、排水、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对建筑物开挖边坡或填筑形成的边坡采用浆砌石护坡、土地整治、植物措施、临时堆土防护等措施;表土剥离土单独存放后用于表土回填;临时堆土场设置密目网进行遮盖,边角用重物压实;对于污泥清理采取挖土方拦挡、植物护坡等措施。

2.运营期

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优化运输路线、设置隔声屏障、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环境影响。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议。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明确人员、职责、制度和资金保障,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施工过程中,你单位应主动回应公众关于项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在5日内将《报告表》及审批意见送至**县生态****执法大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1-****338

通讯地址:**市**县浍河路37号

邮 编:2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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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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