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渔业行政执法罚没渔获物处置管理,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处置原则,防止渔获物变质损耗,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履约能力强的水产品经营单位作为我区罚没渔获物定点收购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与**期限
(一)服务范围。****发展局渔业执法查获,且具有经济价值的死亡罚没渔获物收购工作;配合执法完成现场称重、影像取证、价款结算、台账登记等全流程工作。
(二)报价基准。收购底价以当日**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地址:**区**路478号;官网:http://www.****.cn/)发布的同类水产品价格的50%为基准,收购报价不得低于该基准价;当日市场无对应品类价格的,参照当地同期同品类水产品收购价执行。
(三)**期限。签订《罚没渔获物变卖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
(四)款项管理。按要求及时将罚没渔获物处置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
二、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产品收购、批发、销售或加工业务;
(二)按要求及时接收罚没渔获物,因接收不及时等自身原因造成渔获物变质等,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免除支付相应变卖价款的义务;
(三)配合做好变卖过程的记录和台账管理等工作;
(四)具备稳定资金支付能力,能够按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处置款项。
三、需提交材料
(一)《罚没渔获物变卖报价表》(现场领取);
(二)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时提供,需加盖公章);
(四)资金支付能力相关佐证材料。
四、遴选及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时间:本公告于2026年7月23日发布,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遴选工作于2026年7月31日上午9:30开展,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报名。
(二)地点:报名地点为****535室;遴选地点为****520****开发区长广路943号L楼裙楼)。
(三)材料提交方式:报名或遴选现场递交(领取)相关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五、遴选流程
(一)资格初审。****发展局****管理科、办公室(财务、法制、纪委)联合对参选单位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单位进入询价评审环节;
(二)询价评审。通过初审的单位现场领取《罚没渔获物变卖报价表》进行书面报价。
(三)综合考量报价、资金支付等情况择优确定收购单位。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渔业行政执法罚没渔获物处置制度》执行。
联系人:黄克霄 联系电话:0532-****1532
****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