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小额修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3日 14:08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晓峰,庄友义,陈淑婉,高浩天,邱朝标 | ||
| 总成交金额 | ¥2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江小青、鄢美铃、林嘉攀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9323-80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新权路2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老师/0591-****83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五四路173****广场C座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小青、鄢美铃、林嘉攀/0591-****9323-807 | ||
| 附件1 | 【采购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 附件2 | 【采购包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pdf | ||
| 附件3 | 【采购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 附件4 | 【采购包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pdf | ||
采购包1:
| **** | **省**市**区**街道浦上大道272****广场(原浦上大道北侧与金洲南路东侧交叉处)A2#楼11层01室 | 1,410,000.00元 | 100.00 |
采购包2:
| **** | **省**市**区**街道浦上大道272****广场(原浦上大道北侧与金洲南路东侧交叉处)A2#楼11层01室 | 1,410,000.00元 | 100.00 |
合同包1:
工程类(****)
| 1-1 | 房屋修缮 | ****小额修缮项目 | 本次修缮项目为****小额修缮项目,****医院已建成的室内建筑物或室外进行修缮、改造和维修等。其中包括了****于山院区、旗山院区以及所使用的楼宇的小额修缮(每个包最高限价200万元) | 自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365日或项目备案金额达到预算金额 | 年 | 陈莉莉 | 闽235********29505 | 1,410,000.00 |
合同包2:
工程类(****)
| 2-1 | 房屋修缮 | ****小额修缮项目 | 本次修缮项目为****小额修缮项目,****医院已建成的室内建筑物或室外进行修缮、改造和维修等。其中包括了****于山院区、旗山院区以及所使用的楼宇的小额修缮(每个包最高限价200万元) | 自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365日或项目备案金额达到预算金额 | 年 | 高航 | 闽235********92491 | 1,41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高浩天 |
| 评审专家: | 李晓峰 、 庄友义 、 陈淑婉 、 邱朝标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收费标准:以采购包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按0.8%计取,成交额100万-500万的按0.49%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②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③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账号:432****66284,开户行:****公司**市**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小额修缮(包1):1.000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小额修缮(包2):1.000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采购包1
①资格性审查情况:****公司提交的电响应件中提供的“中华**国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属于合格有效的证书,不符合“其他资格证明件2”的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效响应处理,其余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②符合性审查情况:****公司在资格性审查阶段提交的资格证明件中除“单位负责授权书”外,均未加盖公章或电印章,属于响应件符合性审查 情形2“未按磋商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情形,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效响应处理,其余各供应商的响应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采购包2
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和响应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系统电子平台固定格式与磋商文件约定要求之间的差异说明:
采购包1合同价结算系数为:70.5%【计算公式:(****000元/****000元)×100%=70.5%】,在合同履行期间该结算系数将不予调整。
采购包2合同价结算系数为:70.5%【计算公式:(****000元/****000元)×100%=70.5%】,在合同履行期间该结算系数将不予调整。
3.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名称:****
地址:**省**市**区新权路29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0591-****831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五四路173****广场C座5楼
联系方式:江小青、鄢美铃、林嘉攀/0591-****9323-8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小青、鄢美铃、林嘉攀
电话:0591-****932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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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