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特优农产品生产及初加工薄弱环节装备技术水平,加快推进全县特优农产品生产及初加工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农办发【2026】12号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项目承担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6年特优农产品生产及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示范推广项目
2、建设任务:全县建设特优农产品生产及初加工机械化示范点1个,示范推广小杂粮类、食用菌、果蔬、中药材、红枣机械化生产及初加工技术。
3、补助标准:项目市级补助25万元,承担主体自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二、 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 遴选对象
****农场、******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 报名条件
1. 主体资质:注册满1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 自筹能力:具备资金差额自筹能力。
三、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1. 项目申报书(含建设方案、投资预算、预期效益)。
2. 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 信用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或征信报告。
4. 承诺书:承诺资金使用合规、配合技术培训及安全生产管理。
5. 乡镇推荐意见:****政府出具推荐函。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
联系人:李利琴
邮箱:llxnjjtgz@163.com
五、 遴选程序
1.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
2. 材料初审:****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综合评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通过初审的主体进行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审。
4. 结果公示:确定拟入选主体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 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协议书。
六、 特别说明
1. 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