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3 |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0723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1941,通讯地址:**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表面处理线项目 | **市**区田家镇罗盘路97号27幢1-6 |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线项目属于**项目,租****工业园区****市潼****公司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以下简称“加工区”)27栋1-6号厂房1F部分区域,建筑面积约19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表面处理面积15000平方米/年的轧辊挂镀硬铬生产线(1#)、1条表面处理面积55000平方米/年的光杆挂镀硬铬生产线(2#)及1条表面处理面积15000平方米/年的光杆挂镀硬铬生产线(3#)及配套循环冷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空压系统、办公室、槽液处理系统、化验室、化学品存放区、原料及产品存放区、4个有效容积约1立方米的车间废水收集池(其中前处理废水1个、含铬废水2个、事故废水1个)、3个有效容积约0.5立方米的生产废水中转槽(其中含铬废水1个、事故废水2个)、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等相关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生产废水处理、供电、供水、蒸汽均依托加工区现有设施。 项目未批先建,****于2022年3月完成项目1#线建设,2022年5月23日**市**区生态环境****支队出具了《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潼环不罚〔2022〕1号);于2025年2月完成项目2#线及3#线建设,2025年12月2****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潼环罚〔2025〕13号),处罚金额为贰万零捌佰元;接受处罚后,****停止了项目的建设,2026年7月10日****公司出具了**邦科金属表面处理接受第二次处罚后停止了项目建设的情况说明。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的13.0%;劳动定员10人;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每班10小时制,全年生产300天。 | (1)大气环境:项目1#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采用“井口加盖封闭+槽边抽风+U型高截面槽边抽风”收集,经“铬酸雾回收+碱喷淋”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2#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采用“整线围闭+双侧槽边抽风+顶吸”收集,3#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采用“井口加盖封闭+槽边抽风+U型高截面槽边抽风”收集,经1套“铬酸雾回收+碱喷淋”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厂房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园区边界,****人民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超出园区边界区域后期不规划建设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包括3条电镀生产线除油后水洗产生的前处理废水约2.19立方米/天,3条电镀生产线镀硬铬后水洗产生的含铬废水2.9立方米/天,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2.14立方米/天,废气处理系统排污水0.53立方米/天,拖把清洗废水0.9立方米/天,生活污水0.18立方米/天,槽体蒸汽加热冷凝水0.023立方米/天,纯水制备废水1.38立方米/天。其中纯水制备废水及槽体蒸汽加热冷凝水回用于3条电镀生产线除油后水洗工序;其余生产废水按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等2类废水进行收集,进入车间设置的各类废水收集池,再通过可视化管道****处理站处理。****处理站按照前处理废水、含磷废水、锌铜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进行分类处理,废水处理能力约371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求。含铬废水经“pH调节+还原+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陶瓷膜过滤+两级电渗析+纳滤+RO+DTRO”处理,总铬、六价铬应满足《**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前处理废水经“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pH调节+絮凝/絮凝沉淀+催化氧化”处理。处理后的前处理废水与生活废水一****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采用“厌氧+好氧+MBR”工艺处理,再与处理后的含铬废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采用“超滤+RO+化学氧化+絮凝沉淀”废水处理工艺处理,pH、COD、SS、总氮、氨氮、石油类、总铁等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滑滩子河。加工区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应对pH、悬浮物、总铬、六价铬等因子按日自行监测,若监测1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用明管及专管输送;采取分区防渗措施,3条电镀生产线布置区域、化学品存放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地坑等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其他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园区内现有监测井(7个,位于场地下游),制定地下水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铬(六价)等因子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作为未批先建项目已建内容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对现有地面防渗层破损区域进行修复。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带来大的影响。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防腐防渗,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铬(六价)等因子开展监测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风机、空压机、水泵等,源强约70~90分贝。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废液(渣)、化学除油废棉纱、前处理抹布、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等,产生量共计约28.96吨/年,暂存于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1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品、未沾染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废活性炭、废RO膜等,产生量合计约10.3吨/年,暂存于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16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或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约1.5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Ⅱ级、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3条电镀生产线整体架空设置,各槽体设置接水托盘及操作区收水盘;1#、3#镀槽内设置超声波液位报警器;2个有效容积0.5立方米的事故废水中转槽架空建设,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定期开展密闭性检测;项目化学品存放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均设置围堤或截污沟;****处理站根据废水类别分类设置有10个事故池,事故池总容积3139立方米,其中浓酸事故池88立方米、浓碱事故池88立方米、前处理废水事故池665立方米、混排废水事故池363立方米、含磷废水事故池484立方米、铜锌废水事故池242立方米、含镍废水事故池302立方米、含铬废水事故池484立方米、含氰废水事故池181立方米、生活污水事故池242立方米,可满足项目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作为未批先建项目已建内容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已建1#线收水盘挡水板高度由4厘米增加至10厘米;已建4个已破裂有效容积约1立方米的车间废水收集池、1个未架空的有效容积0.5立方米的含铬废水中转槽拆除重新架空建设,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定期开展密闭性检测。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六价铬、总铬排放总量分别为0.133吨/年、0.010吨/年、0.068千克/年、0.271千克/年。 | **市****委员会核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4-500152-04-05-849171)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 2 | 废电路板及含铜物料再生**项目 | ****开发区邮亭组团 | ****公司 | **环科源****公司 | ****公司废电路板及含铜物料再生**项目属**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邮亭组团,通过租赁****集团****公司1#厂房内15000平方米场地及该厂房周边3000平方米空地实施建设。项目建设1条废电路板预处理生产线、1条废电线电缆预处理生产线及1条再生铜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辅助、储运与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利用废电路板(HW49,900-045-49)5万吨、废电线电缆1.5万吨,年产黑铜约2.3万吨。废电路板预处理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5台15吨/小时脱锡电炉和3台15吨/小时滚筒脱锡炉,废电线电缆预处理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2台2.5吨/小时破碎机和1台2.5吨/小时全自动铜米分选机,再生铜生产线主要设备为1台3.6平方米富氧侧吹炉。 拟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废电路板预处理生产线脱锡废气,经“布袋除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排放。废电线电缆预处理生产线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排放。再生铜生产线富氧侧吹炉炉内烟气经“二燃室+SNCR脱硝+沉降室+急冷+表面冷凝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后再与“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后的环境集烟一并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满足该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一氧化碳、氯化氢、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富氧侧吹炉设置炉门和环境集烟系统联动控制系统,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 863.4-2018)要求,对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实施自动监测。项目应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要求,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浓度应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要求。拟建项目租用厂房整体边界外围设置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废水包括脱硫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脱硫废水通过电加热蒸发锅蒸发浓缩,冷凝水回用于烟气急冷,蒸发残液作危险废物处置。软水制备废水和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烟气急冷和脱硫。生活污水依托****集团****公司生化池处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园区****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苦水河。****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域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回用水和液体物料采用明管和专管输送,循环冷却水箱、回用水池、脱硫浆液池、脱硫废水收集池采用地上式或架空结构。回用水池、脱硫浆液池、脱硫废水收集池、废水处理设施、废电路板预处理区、氨水罐区、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熔炼车间、氧气站、空压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贮存库、废电路板贮存库、除尘灰贮存库、脱硫石膏贮存库、炉渣贮存库和光板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以上贮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或至少2毫米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厘米/秒),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主要噪声源包括富氧侧吹炉、水泵、空压机、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除尘灰、废除尘布袋,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以及脱硫废水蒸发残液等,产生量合计约1235.82吨/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锡渣、废电子元器件、废耐火材料、废塑料等,产生量合计约12538.7吨/年,尽量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送****填埋场处置。富氧侧吹炉炉渣、脱硫石膏、废水处理污泥和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产生量合计约25333.41吨/年,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项目设置50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200平方米炉渣贮存库、200平方米除尘灰贮存库、30平方米脱硫石膏贮存库、10平方米锡渣贮存库、120平方米废塑料贮存库、2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各一个,贮存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需要。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拟建项目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Ⅲ级。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氨水储罐设置围堰。通过**1个有效容积200立方米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同时增设雨水管和雨污切换阀,收集项目租赁厂房和用地区域事故废水。****集团****公司厂区雨水排放口前设有1个有效容积270立方米事故池,园区建有1个有效容积9100立方米事故池,可收集更大范围内的事故废水。**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设置固定排水设施,确保及时清理积水,日常保持足够容量。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等手续。拟建项目符合**市及**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