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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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77-****447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 编:0173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危废库建设项目 | **自治区**市**嘎鲁图**音温都尔嘎查,****现有厂区内 | **** | **市****公司 | 项目主要任务为**1座危废库,建筑面积12㎡,用于暂存****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一座112.5m3的三级沉淀池,用于处理项目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主要存储危险废物:HW09含油污泥水混合物(三级沉淀池内暂存)、HW49含油沾染废物、废油桶、HW08废润滑油、HW31废铅蓄电池。 |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措施:加强对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挡,表面采取遮盖保护网、喷淋保湿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废气主要为HW08、HW49在贮存过程中会产生非甲烷总烃,HW31在贮存过程中废铅蓄电池破损后流出的电解液产生的硫酸雾。措施:油类贮存区采用密封桶容器盛装,安装换气扇,废电池贮存过程如破损及时收集到防腐蚀的PE塑料桶收集并密封,少量硫酸雾经换气扇换气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硫酸雾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此类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无生产废水。 3.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措施:建筑垃圾拉****处理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固废主要有沾染油污废抹布、手套。措施:废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库中与危险废物一同进行处置;危废库地面、导流渠、集液池、裙脚均采用相同的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危险废物转移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小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措施: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车辆限速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运营期噪声源来自运输车辆、轴流风机等。措施: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来往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2 | ****煤矿矿井水处理系统扩建工程 | ******公司工业场地内 | ******公司 | 鄂尔多****公司 | 项目主要任务为新增一套地面矿井水预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3000m3/h,即日处理规模72000m3/d。现有2000m3/h矿井水预处理系统转为备用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辐流沉淀池、预沉调节池、净化车间、煤泥浓缩池、V型滤池、压滤机房等建构筑物,配套建设管路、电气等公用工程。 | 1、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本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和运营期的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煤泥浓缩压滤上清液、矿井水预处理系统出水和生活污水。措施: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煤泥浓缩压滤上清液全部进入本项目预沉调节池,不外排。预处理出水设置在线监测设施,监测浊度、pH、石油类,出水达到深度水处理系统进水指标后进入现有矿井水深度处理,最终进入综合利用管网。施工期和运营****煤矿****处理站处****煤厂补充水以及少量场地绿化用水,不外排。 3.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期废钢筋、砖瓦以及建筑废渣和运营期煤泥、废油脂和生活垃圾。措施:废钢筋和废砖瓦回用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筑废渣及时清运,****处理厂统一处理;煤泥压滤后在压滤间内暂存,掺入产品煤外售;废油脂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煤矿工业场地内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填埋场处理。 4.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行期间一体式重介速沉设备、辐流式沉淀池排泥泵等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有效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3 | 乌****经销部年产16****搅拌站建设项目 | **嘎鲁图******园区 | 乌****经销部 | ******公司 | 项目主要任务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建设规模为年产16万m3商品混凝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搅拌塔楼、全封闭原料储库、粉煤灰筒仓、水泥筒仓、化验间、办公区及其他公辅设施和环保工程等。总占地面积:11071.30m2。 | 1、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废气和运营期间的原料转运、装卸及储存时产生的颗粒物,粉煤灰储罐、水泥筒仓转运粉尘,商品混凝土物料混合搅拌粉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原料储库为全封闭结构,同时采取雾炮车抑尘措施,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输送,并密闭收料口;粉煤灰储罐、水泥筒仓转运粉尘,经仓顶配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20m高)排放;商品混凝土搅拌物料混搅拌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搅拌塔楼顶部排气口(30m高)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修改单(公告2025年第42号)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工艺粉尘(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 2、本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措施: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抑尘及混凝土罐车内部残留混凝土清洗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乌****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期废包装、废水泥等建筑垃圾和运营期除尘灰、沉淀池砂石、生活垃圾。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首先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多余部分拉****处理厂处理。除尘灰、沉淀池砂石、清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工序用作原料,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 4.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行期间搅拌机、输送机、各类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有效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