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本项目评标标准不一致,为保障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本项目予以废标,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管派驻办。
招标人:****
地址:**市**区**路202号
联系人:安凯悦
电话:178****83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秦岭路18****中心1号楼517室
联系人:杜彬
电话:132****2387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