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环年产29.6亿只电感瓷芯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论、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三环年产29.6亿只电感瓷芯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主要内容为优化生产工艺、更新部分老旧设备,扩大电感瓷芯产能并新增配套玻璃粉生产;项目建成后,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预计电感瓷芯年产能由7亿只扩大至29.6亿只,新增年产玻璃粉96000kg。 |
| 环评机构 | **敦诚****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使用已建成厂闲置车间,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噪声等污染。施工期建设方 应严格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条例,防止运输扬尘,建筑垃圾、废物等及时清运,降低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较短,项目建设方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项目施工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新增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混凝反应池+絮凝反应池+竖流沉淀池+pH调节池”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引****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引****处理厂处理。PVA胶水调配、印刷和沾浆、素烧和烧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DA050排气筒排放;玻璃粉造粉造粒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DA051排气口排放;瓷芯造粒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瓷芯中配料、球磨、造粒、筛选、混料、压制和玻璃粉中配料、成片产生的颗粒物室内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在技术允许下,对生产设备的各运动部件连接处添加润滑油,安装固定机架并拧紧螺丝,预防机械过于松弛;在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隔音或消声装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生产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中间或独立的隔间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佩戴降噪耳罩。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研磨介质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瓷芯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交由相应的厂家回收处理;沾染PVA、润滑剂、分散剂、粘合剂等废包装物、废抹布、喷淋废水、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