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杨店子街道滨河村东、**场(建筑面积共约9964.74平方米)三年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7月31日上午9时****交易中心通过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n)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市杨店子街道滨河村东、**场(建筑面积共约9964.74平方米)三年租赁经营权。
二、标的起拍价(年租金):50.7万元/年。
三、租赁标的无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按现有现状整体拍租,租赁范围包含市场现有院内场地、****商铺、大棚及其附属设施的全部经营使用权与管理权。两处市场均坐落于**市杨店子街道滨河大街北侧:其中东市场坐落于宏滨小区南侧,房产建筑总面积约为5393.82平方米;**场坐****医院****医院)对面,房产建筑总面积约为4570.92平方米。面积数以委托人提供的数据为准,不再另行测量;若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单价与拍卖成交价,即租金保持不变。
**场大棚原为敞开式无隔断通透布局,现部分区域已由往届承租人自行分隔、改造成多间独立门面隔断及附着物,本次租赁标的向买受人(承租方)移交时,现有隔断如未拆除,买受人(承租方)可按现状布局经营使用,严禁在市场内居住、存放违禁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后续若委托人(出租方)接到相关通知或因其他原因需恢复原貌,委托人(出租方)有权随时无条件恢复大棚原始开放式布局,买受人(承租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以此要求补偿、顺延租赁期限,亦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东、**场内现有往届承租人自行增设的水、电、暖等可移动设备设施,本次向买受人(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时,若该部分设备设施尚未拆除,买受人(承租方)可继续使用。本次标的买受人(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可自行增设水、电、暖等可移动设备设施,在租赁期满交还租赁标的前,须自行拆除并清运离场,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租方)自行承担,委托人(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四、竞买人资格: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存有****公司《竞买人黑名单》的,不予受理报名。
五、标的有优先承租权人。优先承租权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完毕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本标的优先承租权资格。优先承租权人经通知后未参与拍卖,或参与拍卖但未出价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标的优先承租权。若本标的流拍后另行组织拍卖,不再设置优先承租权。
优先承租权人须本人亲自办理拍卖竞买登记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0日上午11时,标的所在地(**省**市**市)。
七、咨询、查阅拍卖文件及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0日上午11时止。
八、咨询、查阅拍卖文件及报名地点:****(**省**市**市**街道丰庆路西侧宝立诚商业楼1号)。
九、联系方式:0315-****688。
十、竞买保证金:1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上午11时0分,逾期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无效竞买保证金,竞买资格无效;竞买保证金须通过竞买人账户转账,否则视为无效竞买保证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是否有效,最终以****是否实际到账为准。
标书代写
户 名:****
账 号:0556 0017 2103 0300 10783
开户行:**银行**馨园支行
十一、意向竞买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于2026年7月30日上午11时前,持有效证件前往****完成竞买登记手续,同时完成中拍平台报名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意向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须携带以下资料:
1.公民: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若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经办,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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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