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现公开、规范、择优遴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孟村回******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316万元,根据方案安排,按照实施区域相对集中,成方连片,交通便利,土地平坦,土壤肥沃,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原则,选择在我县全域设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主要为小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完成绩效任务面积不少于3.5万亩。
二、补助环节收:玉米机械收获
耕:小麦播前旋耕(2遍)
种:小麦播种
三、报名条件(一) 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组织不在范围内。
(二) ******社社有企业、基层社(登******社的不包括在内),在股权比例上,供销**社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三)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四) 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五) 优先安排四类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一是优先支持列入农业农村部创新试点和典型案例、省级十佳品牌、省级示范等服务主体。二是优先支持开展高效节水灌溉、推行水肥一体化技术的服务主体。三是优先支持推广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的服务主体。四是优先支持围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服务小农户,推广应用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集成配套的综合性解决方案的服务主体。
四、遴选程序(一)报名:
1. 时间: 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8日。
2. 地点:****
3. 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省社入库证明③其他辅证材料
(二)遴选:****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的服务组织提供的资质材料、辅助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等因素进行审核,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联系人:回东 电话:138****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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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