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生产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区团山路西侧园艺**侧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康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15000万元,在年产2亿只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线****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9878.89㎡,总建筑面积20300.98㎡,项目改建现有工程1#厂房,**2#厂房。1#厂房内进行调整,分区布置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清洗区及办公区等区域,2#厂房内分区布置包装区、整脚编带区、老化区、分选区,含浸区、组立区、套管区,裁切区、钉卷区等生产区域及配套辅助设施。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铝电解电容器20亿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原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电容器裸品清洗废水采取油水分离器预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表2中电子元件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采取全封闭式管理,裁切工序采取使用封闭式自动裁切机,控制裁切粉尘外排;项目含浸工序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中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中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后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外售**化利用;废电解液沉渣、废电解液桶、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安全处置。 (六)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重点做好沉淀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302 通讯地址:**市迎宾路555号 ****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