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局、****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高自然资规告字[2026]09号 GG2026-TQ02RZ-009 2026/7/24 ****政府批准,****规划局、****中心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13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道路以南,高******公司以东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系数(%): |
≥40 |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40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137.8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33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6BA0010 |
| 起始价: |
10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14日 10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24日 10时00分 |
| 备注: 该宗地按“标准地”供应,亩均产值≧156万元/亩,亩均税收≧32万元/亩。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受****委托,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处置。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需按照委托协议向委托人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3800元,完成地上建筑物移交并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竞得人持《资产移交协议》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保证金不予退还。因委托人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并可要求委托方赔偿损失,保证金及已缴纳出让金由出让人予以退还。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价款。其他指标要求详见该宗地规划条件及出让文件。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7月24日 至 2026年08月22日 到 ****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中心网站(http://www.****.cn:8888/GTweb)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6年07月24日 至 2026年08月22日到 ****交易中心(**区昌润路153****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 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请登****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查询。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2日17时00分。电子标服务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中心网站(http://www.****.cn:8888/GTweb)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号地块:2026年08月14日 10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24日 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交易期间竞买人可以****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中心(http://www.****.cn:8888/GTweb)土地交易入口进行竞价。 (二)竞买保证金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08月22日17时00分前交到指定账户(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将无法获得竞买资格。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中心(http://www.****.cn:8888/GTweb)。 2、本次公开出让土地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3、本公告未竟事宜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须知[****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n)“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中心(http://www.****.cn:8888/GTweb)]。 (四)现场踏勘时间及集合地点: 出让地块的踏勘为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踏勘。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含地上地下)在公告期(2026年8月13日前)未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认可宗地达到建设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土地成交后,对未发现的地下设施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五)公告发布后,对实施未供先建等违法用地行为或前期未供先建行为已经依法处置又进行违法建设的竞买者取消竞买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规划局(人和路167号)、****中心(官道街260号) 联 系 人:****规划局、****中心 联系电话:****规划局0635-****108、****中心063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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