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天征预告〔2026〕13号

审批
安徽-滁州-天长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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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天征预告〔2026〕13号
发布时间:2026-06-10 15:06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天征预告〔2026〕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万寿镇汊河村北胜组、汊河组、刘庄组、卢庄组、赵庄组、汊河村村集体、万寿镇镇集体、**集镇**村东荡组、李庄组、沙湖组、佘庄组、王庄组、吴庄组、张湴组、赵坝组、**村村集体、南尖**村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万寿镇汊河村北胜组、汊河组、刘庄组、卢庄组、赵庄组、汊河村村集体、万寿镇镇集体、**集镇**村东荡组、李庄组、沙湖组、佘庄组、王庄组、吴庄组、张湴组、赵坝组、**村村集体、南尖**村村集体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市环**湖公水联运项目-堤顶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口大桥至天高大桥段)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万寿镇汊河村北胜组、汊河组、刘庄组、卢庄组、赵庄组、汊河村村集体、万寿镇镇集体、**集镇**村东荡组、李庄组、沙湖组、佘庄组、王庄组、吴庄组、张湴组、赵坝组、**村村集体、南尖**村村集体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汪兴玉,联系方式:0550-****105;****政府,联系人:董元峰,联系方式:0550-****05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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