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00449XQ-****0717-000669-3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7-23 15:28:42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 | 公开招标 | 829.628989 |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招标编号:****)”的答疑澄清文件,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一)提问答复如下:
提问1:依据本招标文件技术标二评审说明第6条明确要求: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标准为: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拟派项目经理须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文件明确:同一范畴为房建类,房建与市政、公路不属于同类业绩。我司拟派项目经理过往承揽项目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业绩,合同金额均满足500万元以上,能否作为本次投标有效的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参与评审计分标书代写
答复1:因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房建工程,而装饰装修工程并不涉及主体结构施工,所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业绩不予认可。
提问2:甲方下发的**县**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厂房附属工程中的土建工程(单位工程编号00007),该单位工程招标文件中为市政公用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入的不可竞争费费率与招标文件正文页码第31页的14.6.1项不符,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答复2:按照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执行。
(二)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五、其他说明:“1、本项目暂列金额290147.42元(勘察设计费156119.78元、造价咨询费36027.64元、规划设计费98000元,不计取税金)。列入**县**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其他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上述费用不计取税金,投标时不予下浮。2、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200000.00元(计税)。列入**县**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其他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上述费用计取税金,投标时不予下浮。”
现修改为:“1、本项目暂列金额290147.42元(勘察设计费156119.78元、造价咨询费36027.64元、规划设计费98000元,不计取税金)。其中勘察设计费列入厂房主体工程中厂房土建部分其他项目中,造价咨询费及规划设计费列入厂****工程部分其他项目中。上述费用不计取税金,投标时不予下浮。2、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200000.00元(计税)。列入厂****工程部分其他项目中。上述费用计取税金,投标时不予下浮。”
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
****
2026年7月23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 | 公开招标 | 829.628989 |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招标编号:****)”的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条款中16.1.2“(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可顺延,承包人不得提出其他异议和索赔。”现修改为:“(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条款中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委员会申请仲裁;(2****人民法院起诉。”现修改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委员会申请仲裁;(2****人民法院起诉。”
本通知视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
****
2026年7月20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