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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6]81号)文件中的《2026年生鲜乳收购补贴和增量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标准的乳制品加工企业上报补贴申请。2026年7月23日,聘请专家对上报材料(生鲜乳收购(增量)补贴申请报告、营业执照、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生鲜乳收购合同、收奶分户明细、发票等)进行了验收。经验收,飞鹤(****公司符合申报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收购鲜奶总量17226.96吨,按照文件规定每吨补贴100元,共计申请收购补贴172.26万元。
综上所述,飞鹤(****公司合计预申请补贴资金172.26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资金120.59万元,申请市级资金51.67万元。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8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电 话:0451-****3868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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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