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镇管坝****中心村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西王镇管坝****中心村项目EPC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西王镇希望路(X031县道)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林娟 150****322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县襄河镇**东路123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陶 173****2631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22日9时1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公司(成员方) | |
| 投标人资质 | 牵头方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成员方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费率(%) | **工程费下浮率:18%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刘松 设计负责人:任慧 | |
| 证书名称 | 刘松: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任慧: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刘松:皖234********14645 任慧:201****0484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4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嘉明建设****公司(牵头方);**汇华****公司(成员方) | |
| 投标人资质 | 牵头方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成员方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费率(%) | **工程费下浮率:18.88%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朱德朗 设计负责人:许俊 | |
| 证书名称 | 朱德朗: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许俊: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朱德朗:皖234********98793 许俊:202****0861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4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牵头方)****公司(成员方) | |
| 投标人资质 | 牵头方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成员方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费率(%) | **工程费下浮率:23.35%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杨大春 设计负责人:洪为 | |
| 证书名称 | 杨大春: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洪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杨大春:晥234********13397 洪为:200****0153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4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的60%计算(以预算价计算)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26100 元 ;专家评审费 5250 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 ,地址:**省**市**县襄河镇**东路1238号 ,联系人: 何陶 ,联系电话: 173****2631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市级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县市区项目向项目属地公共**交易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委员会(****管理局) ,地址:****中心7号楼417室 ,联系人:鲁主任,联系电话:0550-****970。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备注: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属于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公开,姓名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如评委1、评委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