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公司****事务所项目(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公司****事务所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二、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26年6月29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7月20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吴彦飞、乔义蛟、郝海波、乔林、王思凡
评标地点:****评标室。
四、中标信息:
****一中标候****事务所书面退出,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按照评审结果排序,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中标人:****
中标金额:1.代偿项目司法追偿(采用固定费用+执行回收提成)
(1)诉讼追偿项目固定费用2900元/笔,仲裁追偿项目固定费用1700元/笔;
(2)执行回收提成比例7.9%。
2.其他涉诉纠纷(采用固定费用+胜诉提成)
诉讼案件固定费用2600元/笔,仲裁案件固定费用1500元/笔;对于胜诉案件,按照成功减损或者回收金额提成,提成比例7%。
3.非诉法律服务:免费赠送该项服务。
地址:永明路与**街交叉口东北角京林公园壹号4楼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道58****财政局)502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372-****8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0372-****981、****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983
六、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七、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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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