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关键金属****基地项目(一期)》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关键金属****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省三****开发区(三****示范区)**黄金冶炼厂厂区内,一期占地约8748m2。采用水平连铸、精密加工等工艺生产无氧铜产品;采用真空蒸馏、区域熔炼、氢还原等工艺生产高纯硒、高纯碲及铼系列制品。建成后实现无氧铜500吨、高纯硒250吨、高纯碲100吨、铼系列制品3.5吨。主要生产设备有真空水平连铸炉、锻压机、轧机、湿法反应釜、离子交换设备、真空蒸馏炉、区熔车、氢还原炉、烧结炉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三****开发区209国道南侧
邮编:472100 邮箱:****@163.com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55****5959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西苑路1号
邮编:471000 邮箱:****@qq.com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379-****2272转816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信息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包括:
(1)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2) 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 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 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其它有关环保工作建议或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的整个过程中。
附: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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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