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饭堂钢结构加建工程,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第三方捐赠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
2.2项目编号:****
2.3项目规模:饭堂加建钢结构、**铝合金窗、**饭堂室内装饰、**屋面防水等。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62311.97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饭堂加建钢结构、**铝合金窗、**饭堂室内装饰、**屋面防水等。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承包方式:根据遴选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工程实施施工完成: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其中,施工费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措施费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总价措施费总价包干。合同价款根据遴选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和《****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 资质异常 的企业承揽工程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 资质异常 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1.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该项审查资料: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3.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3.3.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5 ****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修缮工程类采购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提供平台定点供应商界面截图);
注:未在遴选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4.遴选公告发布和遴选文件的获取
4.1遴选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年 7 月 23 日至2026年 7 月 31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23日至2026年7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市**区瑞吉二街41****中心3号楼609房)购买遴选文件。
注:发布遴选公告的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4.2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遴选文件:
(1)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遴选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购买:投标人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携带至****(详细地址:**市**区瑞吉二街41****中心3号楼609房)。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2)线上购买:投标人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4.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备标期。
4.5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6年7月31日14时30分
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区瑞吉二街41****中心3号楼609房
5.3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7月31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5.5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场做签到工作,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标书代写
5.6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异议受理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遴选公告及遴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受理方:****
异议受理邮箱:****@qq.com
异议受理地址:**市**区**路79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邮箱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邮箱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和****网站发布。
8.特别提示事项
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重要材料、设备或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2)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8.3投标人若对遴选文件有疑问,在遴选文件《投标人须知》****公司发送邮件进行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遴选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5002
地址:**市**区**路79号
9.2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方伟
联系电话:159****5828
地址:**市**区瑞吉二街41****中心3号楼609房
9.3 招标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20-****5002
地址:**市**区**路79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