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联2025年特需小食品集中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联2025年特需小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选定1家供应商,负责向****提供特需小食品,本项目预算金额为****721元(含税),签订3年的框架合同。
详见清单附件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折扣≤100%,要求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2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供应商只能报唯一的折扣,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且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投标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限价*97.5%。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2025年特需小食品 |
送(发)到采购人如下指定地点。供应商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照数补齐, 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迟延交货的责任。 |
(1)采购人要求供应商供货时,首批供货在协议完成签订7个日历日内完成; (2)采购人采用分批供货的方式,收到订单7个日历日内交货,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订购单的要求供货。 |
| 序号 |
****配送站点 |
收货地址 |
| 1 |
******总部 |
**新**国际机场空港六路****机供品仓库 |
| 2 |
******公司(浦东) |
**浦东国际机场领航路100号 |
| 3 |
******公司(虹桥) |
**虹桥机场申达五路106号 |
| 4 |
********公司 |
**省**市**新区**桃仙国际机场 ********公司采供部 |
| 5 |
********公司 |
****迎宾路1341号机场北区机部品库房 |
| 6 |
****公司 |
**市**区航城街道**大道5010号西部硅谷B座C区三楼(**大道东侧****酒店旁边入口进门左转) |
| 7 |
********公司 |
**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十四号与五号路交汇 |
| 8 |
**机场 |
****集团****公司 |
| 9 |
********公司 |
**省**市**国际机场空港5路与中心路**附近 |
| 10 |
********公司 |
**省**市**机场南航综合楼 |
| 11 |
********公司 |
**市**区迎客路启航**航机供品库房 |
| 12 |
********公司 |
**省**市**区**机场内,********公司 |
| 13 |
********公司 |
**省**市**县黄花镇黄花机场南航食品大楼 |
| 14 |
********公司 |
**:**省**市**区****基地8号楼****公司仓库 **:**省**市**区**国际****基地货运楼仓库 |
| 15 |
********公司 |
**省**市**机****食品厂院内 |
| 16 |
**基地 |
****市****公司航食厂仓库 |
| 17 |
******公司 |
****国际机场航安路39号 |
| 18 |
**航空******公司 |
**市**区航安路22号 |
| 19 |
********公司 |
**省**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指挥部****公司) |
| 20 |
********公司 |
**市登岗镇潮汕机场蝴蝶路综合楼一楼机供品仓库 |
| 21 |
****公司 |
****苑街道民航路201号****公司 |
| 22 |
****公司****公司 |
**省**市**区三灶镇金海中路828号后面仓库 |
| 23 |
******公司 |
****国际机场******公司机供品1号仓库 |
| 24 |
******公司 |
****国际机场空港东二路******公司 |
| 25 |
******公司 |
**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公司 |
| 26 |
******公司 |
**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公司 |
| 27 |
****公司(虹桥) |
**市**区空港三路100号(******公司(虹桥)) |
| 28 |
****公司(浦东) |
**市**区安航路399号(******公司(浦东)) |
| 29 |
******公司 |
**吴圩国际机场T2航空配餐楼 |
| 30 |
********公司 |
****大**际机场****公司****公司 |
| 31 |
****集团**天缘****公司 |
**维吾尔族自治区****市机场快速路669号 |
| 32 |
******公司 |
****开发区**产业园创业八路中航产业园 |
| 33 |
****集团天缘****公司****公司 |
****市机场路473号**机场**天缘航食 |
| 34 |
国内其他指定站点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公司****公司)、****公司)下设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标书代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自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混合果仁、夹心巧克力2项产品的合法授权书,以及代理商/经销商自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
(注意:提供对应材料的扫描件;代理商/经销商提供的厂家授权书的授权期限须覆盖本合同有效期,授权链条须完整,如授权期限短于本合同有效期,须补充授权到期后可继续获得授权的说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
2.9 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对应发票在“****总局**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https://inv-veri.****.cn)的完整检验截图。)标书代写
2.10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样品混合果仁、夹心巧克力在2025年7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管理部门认可的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标准须符合《GB 2762-2025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产品外包装检验标准须符合《GB 4806.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检验样品应与响应样品一致,响应样品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第八条。(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验报告。)标书代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8】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当重新采购时,须在重采项目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已缴纳保证金且为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n/cms/nfhk/webfile/bzzx/czzn/****0226/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时【0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6.1 采购人:****
地址:**市新**国际机场空**六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工,020-****8818
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评审楼803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赖先生】,【020-****3887】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881,020-****2152,020-****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在中国南方航空提交异议函。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3 如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市**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
| 开标/报价阶段标书代写 |
(现场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网上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报价期间通过中国南方航空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9.1 |
询比预备会 |
不召开 |
| 1.9.2 |
供应商在询比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在年月日时前提交。 形式:进入中国南方航空招标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 |
| 1.9.4 |
现场踏勘 |
无 |
| 2.1 |
构成询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2.2.1 |
供应商提出疑问 |
形式:在【2026】年【7】月【28】日【23】时【59】分**入中国南方航空招标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疑问答复形式:****航空站“招标文件澄清”栏目发布。 |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 |
【2026】年【8】月【3】日【9】时【00】分(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航空站(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电子标服务 2、询比响应样品需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询比响应样品接受邮寄,但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时间为准,询比响应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收件地址:【**市**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评审楼803办公室】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赖先生】,【020-****3887】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温馨提示: ①本次询比,供应商无需制作纸质响应文件。 ②本次询比,在线开启报价,不设线下报价,供应商无需来现场。 ③报价截止时间到,如供应商未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解密失败,则本项目报价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