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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15号
****裁定受理(2026)渝05破申332号申请人**市****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二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市****公司(以下简称“天成公司”)于1998年2月24日注册成立,登记机关为******管理局,住所地为**市**区三正镇,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经营范围为:组装、生产、销售农业运输型拖拉机及摩托车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天成公司股东为聂明(持股75%)、聂清明(持股25%)。
2004年6月7日,****人民法院作出(2004)渝二中法民初第16号民事判决书,****公司****银行**市天城支行借款本金303.4万元并给付利息46.42652万元(2004年3月20日之后的利息,****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前述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天成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银行**市天城支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作出(2011)渝二中法执指字第14号执行裁定书,指定本****人民法院执行。因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2012年11月22日作出(2011)万法执指字第0001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人民法院(2004)渝二中法民初第1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银行**市天城支行债权借款231.4万元及利息。
2011年6月10日,****公司未依法接受企业年检,****管理局****分局作出万工商经处字(2011)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营业执照。
2026年5月19日,天成公司向本院出具《债权债务情况说明》,****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债务303.4万元,公司资产仅有一栋建筑占地面积为2383平方米的建筑物,厂区用地面积483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国有工业划拨,天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026年4月17日,天成公司召开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会研究决定,****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6年4月19日,天成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鉴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市****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7月28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二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赵鑫023-****0061郭钰婧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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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