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美矿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审批
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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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受****的委托,承担****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市**市巨福村东北0.9公里处

(4)建设内容及规模:****委托**市恒基****公司拟利用富****公司、******公司、**市宸****公司锅炉产生的燃煤粉煤灰、炉渣和燃生物质飞灰、炉渣对****矿坑进行回填,回填结束后对露采区场地(5.29hm2)及周边破坏的迹地(4.379hm2)进行平整,平整后覆土恢复为林地、草地。生态回填面积5.29hm2,土地复垦面积共9.669h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景生 联系方式:139****33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156****0826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到建设单位办公地当面提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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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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