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宁夏-吴忠-同心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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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6-07-21
发布机构 ****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县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县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县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同交函〔2026〕41号)收悉。我局组织对《**县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县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位于**市**县内。项目建设规模为路面改造78.22km,涉及11个乡镇63条公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路线总长78.220km,包含既有路面改造段74.964km、**道路段4.256km,配套**边沟1118m,交通标志46块,道口标柱73根,示警桩36根,减速带69m,里程碑18块,百米桩165块,桥涵清淤3道。

项目总占地40.68h㎡,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建设期土石方开挖量7.05万m3,填方7.05万m3,填方含自身建材利用土石方6.67万m3。工程总投资1472.1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360.12万元,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10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运输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负责实施。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0.68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91.0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40.68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 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 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公司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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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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