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重症医学相关医疗设备项目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5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1台、转运呼吸机1台、心电图机1台、除颤监护仪1台。 |
标段信息
| 1 | E620********618****1001 | 30.0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618****1001重症医学相关医疗设备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333349J-****0716-009964-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④****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多个投标产品属于不同类别医疗器械时,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中所有类别要求相关的材料(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或为原装进口产品的无需提供)。 (3)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标段内容: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1台、转运呼吸机1台、心电图机1台、除颤监护仪1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