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垣鑫数控重机有限公司风电零部件绿色智能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
安徽-宣城-广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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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风电零部件绿色智能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7-23 发布日期: 2026-07-23
关键词: 排放,项目,限值,标准,车间,环境,建设,**,废气,执行,挥发性,污染物,影响,有机物,厂区,意见,单位,工业,公众,环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有效性: 有效
****风电零部件绿色智能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3 10:03
****风电零部件绿色智能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风电零部件绿色智能制造技改项目环评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风电零部件绿色智能制造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垣鑫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1、本次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空地,**4栋生产车间做为本项目生产,并同步建设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等储运设施,**办公楼及配套化粪池等生活污水暂存设施。扩建项目主体工程与现有项目无任何依托关系,扩建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应急池、供电、供水管网;

2、厂区现有项目已建车间2栋(3、4#车间),本次扩建项目**车间4栋(1、2、5、6#车间),其中根据生产功能大致可分为,1#车间做为覆膜砂铸造车间,5#树脂砂铸造车间,2#风电零部件后加工车间;6#预留车间,后期可做为部分原料、产品暂存车间。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 废气处理设施

项目各类废气处理设施均采用《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292-202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中推荐可行性技术。本项目运行后各有组织排放点的污染因子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值,但均低于标准限值的10%,敏感点处的废气落地浓度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故本项目运营后,正常工况下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有组织排放废气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未捕集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行后各无组织排放源排放均低于其标准限值的10%,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有组织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苯系物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铸造工业”限值要求。

各个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排放限值。

二甲苯、甲醇、甲醛、酚类、乙酸丁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2 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工业炉窑天然气燃烧尾气颗粒物、SO2、NOx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相关要求。

危废仓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1涉及表面涂装的工业-“铸造工业”限值。

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甲醛、酚类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5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A.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同时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4限值。

2. 废水治理

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3.噪声治理

生产车间内设备噪声采用墙体隔声、减振基座、空压机另设空压机房等降噪措施后,车间内合理布局,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间,要按相关要求建设,做好防雨淋、防渗漏等措施。

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落实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可行。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及下载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通过附件查询,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至其办公场所查询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填写好后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总(0563-****188)

2、环评机构

单位名称:**省****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83****932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8月05日(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

链接网址:http://www.****.cn/News/show/95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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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3日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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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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