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审批
江西-吉安-吉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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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3********390526G谭立宇
肖军林**省**市**区
**省**市**区泉水眼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Q8411-Q8411-综合医院
**省**市**区 泉水眼路1号综合大楼北侧裙楼一层
经度:114.971770 纬度: 27.106790****环境局
2024-12-11
赣环辐射字〔2024〕541号
1000
50****
123********390526G****地质局****大队
123********266387A****地质局****大队
123********266387A2025-07-15
2025-07-162026-07-17
2026-06-242026-07-22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综合大楼北侧裙楼一层设置PET显像诊断场所,开展以下核技术利用项目: 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项目 使用(包括贮存备药)含18F的放射性药品,日等效最大操作量9.62×106Bq,年最大用量7.40×1012Bq,在18F分装注射室通风橱内临时贮存,分装后注射,用于PET/CT显像。该场所属于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②射线装置使用项目 **1间检查室,配备1台PET/CT,设备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600mA,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③放射源使用项目 在PET/CT检查室,使用1枚68Ge放射源用于设备校准,贮存于储源间内,最大出厂活度7.40×107Bq,属于V类放射源。****综合大楼北侧裙楼一层设置PET显像诊断场所,实际开展以下核技术利用项目: 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项目 本项目PET显像诊断场所已建设,使用(包括贮存备药)含18F的放射性药品,日等效最大操作量9.62×106Bq,年最大用量7.40×1012Bq,在18F分装注射室通风橱内临时贮存,分装后注射,用于PET/CT显像。该场所属于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②射线装置使用项目 本项目PET/CT检查室已建设,已配备1台PET/CT,设备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600mA,该射线装置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③每日质检使用18F约74Mbq(2mCi),该药量在原环评阶段日操作量中,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不变化。
①环评阶段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使用规模与验收阶段一致;②环评阶段放射源使用规模与验收阶段不一致,环评阶段使用1枚68Ge放射源用于设备校准,验收阶段因本项目PET/CT可使用放射性核素18F进行校准,故未配备68Ge放射源。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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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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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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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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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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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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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完善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和辐射事故应急方案。 (二)辐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证书有效期届满拟继续从事辐射相关工作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再次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三)辐射工作场所应严格落实各项辐射防护措施,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以及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受照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公众受照附加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1mSv。加强对放射源及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丢失、被盗等事故。设置专用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采取必要的屏蔽和通风措施。 (四)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按要求划分监督区、控制区,控制区出入口设置卫生缓冲区,满足特定情况下更衣、冲洗、表面污染监测等需求。设置医生、受检者、放射性药品专用通道和受检者专用卫生间,受检者排泄物及放射性废水采用足够容积的衰变池进行处理。 (五)配备符合防护要求的辅助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按要求增设必要的辐射监测设备,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并做好相应记录。 (六)场所建设完成后,及时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许可证增项手续,并在投产前书面向我厅报备。 (七)每年1月31日前应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一)已落实。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医院制定了《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辐射危害与防护告知制度》《个人剂量计监测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辐射监测计划》等规章制度,且工作人员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执行。为本项目制定了《PET质量保证方案》《表面污染自主监测制度》《PET/CT显像规范》《放射性同位素订购、领取、保管、使用登记、注销制度》《放射性废物、废液处理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二)已落实。本项目涉及的辐射工作人员均通过了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已落实。本项目PET显像诊断场所严格落实各项辐射防护措施,各防护门、转运容器、铅废物桶等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患者出入防护门上方设置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上设置“射线有害、灯亮勿入”的可视警示语句;机房设置门灯联锁装置,在防护门关闭的情况下,工作状态指示灯才亮;PET/CT机架两侧及控制室操作台均设置急停按钮。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受照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公众受照附加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1mSv。 本项目PET/CT不使用68Ge放射源进行校准,医院制定了放射性同位素订购、领取、保管、使用登记、注销制度,可防止发生丢失、被盗等事故。 医院设置了专用的固废间,采取了实体屏蔽和通风措施。 (四)已落实。本项目对PET显像诊断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将PET/CT检查室、留观室(卫生间、清洁间)、分装注射室、固废间、给药后患者走廊、等候室1(卫生间)、等候室2(卫生间)、抢救室(卫生间)划为控制区,控制区入口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标明控制区的标志;将控制室、设备间、卫生通过间、淋浴间、缓冲走廊、工作场所紧邻过道划为监督区,监督区入口设置标明监督区的标志。 控制区出入口设有卫生通过间和淋浴间,卫生通过间设有表面污染监测仪,卫生通过间和淋浴间可满足更衣、冲洗、表面污染监测等需求。 PET显像诊断场所设有相对独立的工作人员、患者、放射性药物和放射性废物专用通道。 PET显像诊断场所等候室1、等候室2、抢救室和留观室内均设置患者专用卫生间,受检者排泄物及放射性废水最终流入负一层放射性衰变池。本项目衰变池总有效容积为30.4m3,保守按两个衰变池有效容积15.2m3计算,能够确保含18F废水排放时存放时间大于30天,可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所含核素半衰期小于24小时(18F)的放射性废液暂存时间超过30天后可直接解控排放”要求。 (五)已落实。本项目配备了铅橡胶防护衣5件、铅橡胶帽子5顶、铅橡胶颈套5件、铅防护眼镜5副、铅橡胶手套5副,移动铅屏风1扇。 本项目配备了1台X、γ辐射剂量率仪和1台α、β、γ和X多功能射线检测仪(表面污染仪,能量范围20keV~3MeV),定期对PET显像诊断场所及周边的X-γ辐射剂量率、表面污染水平进行监测。 医院为所有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检,同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安排人员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六)已按要求更换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为赣环辐证[D2530]。 ****医院已编制了2025年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并提交相关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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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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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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