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窑****基地配套堆场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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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124********266776A-****0713-000001-8 | ||
| 其他 |
**官窑****基地配套堆场项目施工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官窑****基地配套堆场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7月2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8月7日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问:据**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第七点:信价量化评标法使用细则中第(二)资信标评审第1点(2)技术职称的专业和等级应当根据其技术职称证书确认,技术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确认;中级、高级、正高级技术职称同分。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设置(信价量化评标法)中项目负责人得分项技术职称: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1 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2 分。是否有违相关规定是否更改为中高级同分
答:详见澄清修改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设置(信价量化评标法)第3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 项目负责人 (5.0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类似项目业绩: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为6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技术职称: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
项目负责人 (5.0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类似项目业绩: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为6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技术职称: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1(具体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2层)。电子标服务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5(具体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2层)。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 |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 联系人:谢先生 |
联系人:刘国颖 |
| 联系方式:0757-****0921 |
联系方式:0757-****0101 |
| 2026年7月23日 |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