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Ⅰ、Ⅱ、Ⅲ标段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0日
四、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 1. |
招标条件 |
项目出资比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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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澄清为:
| 1. |
招标条件 |
项目出资比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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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 8. |
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政府采购网 zfcg.****.cn、****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n/发布。(备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发****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
现澄清为:
| 8. |
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政府采购网 zfcg.****.cn、****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n/发布。(备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发****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
3.**县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Ⅰ、Ⅱ、Ⅲ标段-Ⅲ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
| 1. |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1.6 本工程暂列金额共元,作为招标时尚未能确定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服务和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等所预留的费用。 1.7 本工程□有□无材料暂估价,具体内容详见《材料暂估价明细表》,结算按实调整。 1.8 本工程□有□无暂估专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结算按实调整。 1.9 本工程□有□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 |
现澄清为:
| 1. |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1.6 本工程暂列金额共/ 元,作为招标时尚未能确定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服务和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等所预留的费用。 1.7 本工程√有□无材料暂估价,具体内容详见《材料暂估价明细表》,结算按实调整。 1.8 本工程√有□无暂估专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结算按实调整。 1.9 本工程□有√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 |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澄清,其余不变。
五、查询公告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政府采购网 zfcg.****.cn、****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