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试点项目实施的遴选公告

审批
山西-吕梁-柳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试点项目实施的遴选公告
时间: 2026-07-23


为深入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提升我县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农办发[2026]1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试点项目,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承担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6年新型农业项目经营主体提升试点项目。2、建设任务:支持1家新型农******社****农场)作为提升试点。

3、补助标准:项目实施主体补助资金20万元。

二、建设主体遴选与申报条件

项目遴选坚持优中选优,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基本前提及对应类别具体条件。

(一)基本申报前提

申报主体应在生产经营中注重先进技术应用和生产方式创新,具备良好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动能力;具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能力或联农带农基础。

优先条件:优先支持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推动关键技术和高产模式落地见效,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主体;优先支持开展自主研发,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实质性**关系的主体;优先支持带动农户数量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主体。

******社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与民主管理。依照《中华人******社法》等登记设立并运行2年以上;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运营一致,有固****银行账号,参照示范章程并结合实际制定章程,未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2.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按期召开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对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

3.规范生产与财务管理。配备必要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成员账户健全,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总额不低于60%。广泛推行标准化生产,具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完善的生产、包装、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记录制度。

4.联农带农与服务能力。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年经营收入达到80万元,主要产品畅销,市场销售半径大,带动农户数量多,增收潜力大。

****农场申报条件

1.依法成立与数字赋能。已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且基础信息完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年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生产与管理技能,生产****农场标识牌。****农场“一码通”并注册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财务收支记录完整,真实反映经营状况。

2.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有基本的生产配套设施及必要农业机械;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齐全,污染物排放达标;生产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3.适度规模与科技运用。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及管理能力相适应,年销售总额不低于20万元。严格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质控技术。产业特色明显,发展潜力较大。

4.联农带农与示范效应。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超过所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农业净收入占总收益的80%以上。在科技运用、生产技能、经营模式、产品营销、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户示范效应强,有效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三、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1、项目申报书(含建设方案、投资预算、预期效益)。

2、主体资质证明:服务主体简介、****农场认定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社全年会议记录、监事**事会成员名单。

3、经营状况:2025年度财务报表、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发票、成员账户台账、联农带农资料、会计人员相关证件。

4、阵地建设: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及图片。

5、联农带农与服务能力:提供2025-2026年联农带农佐证资料。

6、信用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或征信报告及法定代表人征信。

7、乡镇推荐意见:****政府出具推荐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0358-****345

邮 箱:llnjxx555555@163.com

五、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按时报送申报资料。

2、材料初审:****服务中心工作组对申报材料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

3、综合评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通过初审的主体进行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审,并对申报主体提交材料进行公开打分评选,根据评分高低,择优确定项目拟实施主体。

4、结果公示:确定拟入选主体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批复实施。

六、特别说明

1、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本次遴选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主体不少于3家,通过评审专家打分高低确定实施单位。

3、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

2026年7月2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