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时产≥10吨小米加工生产线全部设备设施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涵盖清理、碾磨、分级、色选、包装、配套设施等及洁净车间建设。
2.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直至全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要求投标人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技术服务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的所有土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附属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以及部分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设备供应:完成小米生产加工生产线设备设施及生产车间附属设备设施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粮油加工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反馈对象:
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自治区**市敖汉****政府广场对面南二楼
邮编:024300(请注明“****粮油加工项目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预公示期
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8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8****3579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市**新惠镇**新区**街59号
招标人:****
联系人:范彬彬
电话:0467-****386
地址:**市**新惠镇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