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7月拟作出的500千伏金州至天生桥单回线路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审批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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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2026年7月拟作出的500千伏**至天生桥单回线路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6-07-23 16:26: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500千伏**至天生桥单回线路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058****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0802

通讯地址:**市**区**路59****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市**区**路270****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500千伏**至天生桥单回线路增容改造工程

**省****县

****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起于**N1_1G杆塔,止于500kV****电站,将500kV天金线长度为20.443km线路普通导线更换成耐热导线;**铁塔13基(其中耐张塔3基,直线塔10基),拆除铁塔11基。

一、主要生态影响

(一)施工期

拟建工程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塔基施工场地(含拆除)、牵张场、施工便道等占地的开挖**整引起自然地貌的改变和地表自然及人工植被的破坏,进而导致土地利用的改变、植被损失、植被覆盖度降低、生物量和生产力的变化;施工场地扬尘、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对周边植被的间接影响;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振动以及灯光等对占地附近的动物造成的影响。

(二)运行期

拟建工程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塔基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架空线路对鸟类的影响。

二、预防措施及预期效果

(一)施工期

1、避让措施

(1)优化方案

尽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公益林以及植被丰富地段;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避免占用乔木林、灌木林等天然植被茂盛区域。

(2)植物避让措施

在工程布置原则方面,应严格控制开挖范围,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开现有林草等植被集中分布区域。

(3)动物避让措施

施工前需再次核实是否有各类保护动物巢穴。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尽可能地减少施工过程所造成的植被破坏。若施工过程发现保护鸟类的栖息地(生息繁衍的重要区域如巢、穴、洞)应进行合理避让,难以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易地保护,在周边类似生境进行易地重建栖息地,将保护动物迁移到重建的栖息地。

2、减缓措施

(1)土地占用

对项目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划定作业施工范围,施工作业控制在项目用地范围内。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按照施工总平图进行合理施工,采用永临结合,尽量减小施工占地;确实需要临时租地的,应尽量避免占用林地。

(2)植物保护措施

划定最小施工作业区域,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

表土剥离,单独存放。

施工过程中张贴动植物保护告示或设置警示牌,不得随意砍伐植物,在开挖的工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要报告当地主管部门,立即组织挽救,移栽他处。

(3)动物保护措施

在主要的施工现场设立一些标牌标识,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

严格把工程占地限制在批准的范围以内,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后加强对植被的恢复;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快速妥善处理。

两栖动物:针对两栖动物对水体环境高度敏感的特性,项目线路采用一档跨越方式穿越水体、不在河道内立塔,临水施工区域设置截排水系统,同时采用牵张、无人机放线等无涉水施工工艺,避免扰动地表水体,施工生产及生活废水、废渣、垃圾均集中收集、规范处置,有效防范水土污染。

鸟类:要降低施工机械噪声,最大程度减少对鸟类栖息环境的噪声干扰。

(4)重要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

1)重要野生植物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要报告当地林业部门,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保护、保护性移植。施工过程中,尽量对开挖地段的重要植被(主要为乔木)就近培植、移栽。

2)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

结合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公益林、天然林分布情况,项目已优化工程塔基分布,尽量少占用公益林、天然林林地。减少因林地征占对其生态功能产生不利影响,也降低企业森林植被恢复补偿费用。注意在施工期管理,在规定范围内施工,不要因施工管理不当破坏公益林、天然林。

涉及公益林、天然林征占采伐的,按照规定应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3)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禁止在古树分布区域内堆放材料、设置施工便道、停放机械;

对评价范围内的古树进行挂牌,并在古树树冠投影范围外缘设置警示围栏;

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古树保护交底,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使其自觉保护国家珍稀植物**;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管理,控制扬尘。

4)重要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周边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黑鸢、红隼、斑头鸺鹠、画眉、红嘴相思鸟、白腹锦鸡等偶在评价区活动的野生保护动物,针对可能出现的捕猎行为,对施工人员制定相关惩罚制度,避免出现施工人员捕猎重点保护动物的现象。

在施工场地周边张贴黑鸢、红隼、斑头鸺鹠、画眉、红嘴相思鸟、白腹锦鸡等保护动物照片进行宣传,当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时,应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施工期间如误伤野生动物,应****医院进行抢救。

针对两栖爬行类易危动物,尽量减少对其生境的占用,施工废水、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应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防止生产和生活废水、废渣等垃圾污染环境;施工范围不得超出划定的施工红线,防止对爬行类巢穴的破坏。同时,在进行施工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施工人员对其滥捕乱猎等。

(三)生态恢复措施

1、土地利用

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地貌原状。施工时对临时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开挖产生表土分别就近堆存于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临时设施的清理。对施工期间临时占用的耕地予以全部还耕;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

2、林地补偿

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

(四)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红线内跨越施工采用在跨越点500kV天金线导线上悬挂滑车进行换线施工,不设置跨越场地;牵张场已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可避免设置1处牵张场,现状用地为果园,已避让乔木林、灌木林等天然植被茂盛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施工采用人工开挖,不设置机械施工道路,建筑材料主要利用线路沿线机耕道及乡村道路,采用车辆运输至塔位附近已有道路,基础部分材料、塔材、架线材料采用马帮运输方式进行材料运输,尽量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占地及扰动影响。

(2)严格规范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施工时序,全面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减少噪声、震动对区域野生动植物的干扰影响。

(3)合理优化施工计划,主动避让动物繁殖季、鸟类迁徙期等生态敏感时段,避免施工活动干扰动植物正常繁衍、迁徙活动,保障红线区域生物活动节律稳定。

(4)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不单独布设任何材料堆放场地,持续优化施工总平面布局,最大限度压缩塔基临时占地、临时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规模,严控红线内土地占用范围。

(5)严格限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施工作业带宽度,精准划定施工边界,杜绝超范围施工,最大程度保留原生植被,防止区域植被损毁、土地占用过度,避免造成植被**减少、野生动物栖息地破碎化、生境破坏等问题。

(6)红线区内施工严格遵照设计图纸实施,精准管控高填方坡脚、深挖方顶界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开挖、填筑、碾压,减少对原有地形地貌和植被的破坏。

(7)高填深挖施工段采用分层、分段开挖的精细化施工方式,施工前统一剥离表层耕作土、腐殖土并单独存放、妥善防护,全部用于后期红线区域植被恢复与绿化复绿工程。

8)根据设计及水保方案布设浆砌石排水沟、护坡或挡土墙,有效防范施工过程中顺坡溜渣、水土流失等问题,避免引发大面积植被损毁和生态扰动。

(9)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施工废渣,严禁违规弃土、堆土;施工多余土方全部在塔基合法占地范围内摊平规整,杜绝红线区内随意弃渣、堆载破坏生态。

(10)严格执行文明、科学施工规范,坚决杜绝野蛮施工、违规作业,规范各类施工操作流程,从源头减少施工扰动对红线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11)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管理,常态化开展红线区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强化现场巡查管控,杜绝人为损毁植被、惊扰伤害野生动物等违规行为。

(12)红线区域内施工工序全部完成后,第一时间开展土地平整、场地整治工作,对临时占地、施工扰动区域及时实施植被复种、生态复绿,修复受损地表植被。

本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在采取措施的基础上,可进一步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运行期

(1)加强对临时施工场地植被恢复区域植物的养护工作。

(2)对临时施工场地的植被恢复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补救。

(3)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尽量减少线路巡检和维护时的人员和车辆。

本项目的永久用地将造成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的植被损失,但占地面积较小,对评价区植被影响较小。工程建成后不会对整个评价区的生态完整性产生影响,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也很小,属可接受范围。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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